网友提问

您好律师,我于2020年购买了一套房,但是开发商延期一年交房,现在开发商介绍的装修公司也出现各种违约情况,我一并起诉了他们,但是法院要求我必须分开起诉,不然就驳回,为什么?

也迪律师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也应当具体确定。根据您的描述,您是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建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与开发商介绍的其他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建立了装饰装修合同关系,这是您与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建立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

现您依据内容区分度很大、法律关系不一样的合同同时起诉开发商与装修公司,并在一个案件中进行主张,可能造成诉讼主体混淆,法律关系交错、诉的边界不清、诉讼程序冗长、请求权基础混乱、法律责任不明等程序和实体问题,从而阻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正确审理。也就是说,您主张的全部诉讼请求涉及不同的承担责任的主体、涉及两个以上不同的法律关系,不适宜在一个案件中进行处理,应当分案分别进行处理。特别提醒,在您已经决定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相关争议时首先应当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以正确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任性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