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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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手平台发布作品,只要是被投诉侵权,你永远也别想恢复作品,快手号:“今日重点观察”,一个患者的就医真实经过与事件,发布到快手平台,被以侵权名义下掉多次,提交不侵权声后,快手回复:“您好,您的作品因权利方投诉侵犯名誉权被处罚,暂时无法受理您的诉求,感谢您对快手的理解与支持。“此条回复,说明只要接到侵权投诉,不管你侵不侵权,提不提交不侵权声明,作品都没有申诉的机会。

打电话给快手的人工客服,人工客服回复到,还需要提交投诉方的撤诉函,才能恢复作品,听到这句话,真是哭笑不得。投诉方说我侵权,我说我不侵权,需要投诉方的撤诉函才能恢复作品,那提交不侵权声明的意义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的清清楚楚,难道快手工作人员所遵循是不一样的”民法典“,还是工作人员根本就不懂”民法典“。

相比,百家号接到不侵权声明后,就立即转交给投诉人,然后把作品恢复。这到底平台与平台之间员工的差距,还是快手所用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