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文旨在以案普法,所选案例均为司法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色字当头一把刀”,说的就是这个案件中的偷窥狂。在色欲心的诱导下,竟然使自己意外离世?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件事实

在浙江温州,有一位董女士最近摊上了一件麻烦事,她在出租屋里洗澡被人偷看,结果竟然还让偷看人的家属告上了法院?事情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董女士在几个月前从外地来到温州打工,在工作中结识了男友陈某,并且两人一起在工作附近租了一个老旧出租屋。由于两人都是打工的,没有多余的钱,便找了一家相对便宜的房子。

而这个出租屋的房主为了多赚一些钱,将一间房子拆成了七个小房间,董女士和其男友陈某便租了其中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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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种出租屋避免不了的一个问题就是没有独立的卫生间,意味着他们要与隔壁房间的李某共用一个浴室。虽然董女士也觉得这样有些不安全,但是考虑到有男友陪着自己,更何况自己也没有太多钱,只能无奈接受。

不过,幸好董女士是晚班,可以和其他人错峰使用浴室。而隔壁的李某是一个中年男子,生活作息也十分稳定,几个人平常也互不干扰。但是这样平静的出租生活,却被一个人的到来给打破了。

这一天,李某的表弟刘某来到温州投靠李某,便先和李某住在一起。而刘某作为一个无所事事的青年,是个名副其实的“夜猫子”,经常打游戏到凌晨。

于是,有一天晚上刘某正打算去洗澡,碰巧遇见了刚下班回家的董女士。单身多年的刘某见到如此绰约多姿的董女士,一下子便心动了。但是在得知董女士已经有男友,并且还都住在隔壁时,不甘心的刘某便起了歹心。

“既然得不到,那我就看看总行吧。”

因为是老旧小区,许多家具设施都已经老化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浴室的门烂了一个小洞,大家平常也都没有觉察。但这被早就不怀好心的刘某注意到了,便经常利用这个小洞,偷看董女士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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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董女士如往常一样,结束晚班回家。想着现在时间已经这么晚了,大家应该都睡了,没有防备的董女士便在浴室脱下了衣服,打算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却不曾想,有一双眼睛此时正在门口偷偷摸摸的注视着自己。

但这次董女士却有所察觉,总觉得有人在偷看自己。仔细地环顾四周后,发现了刘某的身影,便急忙叫男友陈某来帮忙。

可是当刘某被发现后,急忙跑回了自己的屋里并反锁起来,碰巧今天李某也不在家,没有办法打开屋门。但在男友陈某得知刘某竟然敢偷看女友洗澡后,异常愤怒,便一直敲打刘某的门,可刘某却只敢躲在房间里一声不吭。

董女士想光敲门也不是办法,便对屋内的刘某说“你不出来我可就报警了啊”。

见刘某仍然不说话,董女士直接报了警,可当警察抵达后,发现屋内的刘某依旧没有任何反应。警方只好强行将屋门打开,却奇怪地发现,刘某竟然不在屋内。

直到警方在楼下发现了一具尸体,经辨认是从楼上坠下而死的刘某。可是董女士就纳闷了,自己也没有对他怎么样,他怎么就自己跳楼了?

在警方的调查下才得知,原来当时刘某为了躲避警方的追责,应该是想从窗户口爬到另一个房间,却失足从18楼坠落致死。

但当刘某的家属赶到现场时,却不乐意了,直言是董女士间接逼迫了刘某使其死亡,并向法院起诉,要求董女士赔偿88.9万元。

可董女士当然不害怕,本身就是刘某偷看自己洗澡的行为在先,出了事竟然还好意思让她来赔偿。显然,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某家属的无理诉求。

以案释法

一.在本案中,法院为何判董女士无罪?

首先,在该案件中,虽然刘某的家属指责董女士逼死了刘某,但是缺乏直接证据证明董女士有杀人行为的关联。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刘某的死亡原因是意外失足坠落,尽管董女士与其男友在门外对刘某进行呵斥,但这不能是刘某要选择向窗外逃跑的原因。

其次,董女士发现刘某偷窥她洗澡,面对非法侵犯自己隐私的情况,她有权保护自己的安全和隐私。报警是合理和正当的行为,而且董女士和男友陈某并未做出主动伤害或导致他坠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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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的调查中,根据指纹和其他证据表明,刘某存在偷窥董女士洗澡的行为,并且在被董女士发现后刘某火速逃跑的反应,更加证实了他的违法行为。因此,董女士在这起事件中是受害者,在处理此案时,法院可能更加倾向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综上,法院认定董女士无罪是因为缺乏证据证明她有直接杀人行为的关联,并且在遭遇侵犯时她采取的报警行为是合理合法的。在这个案件中,董女士是受害者而非加害者,法院最终驳回了刘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判定董女士无罪。

二.刘某偷看董女士洗澡触犯了什么法律?

在本案件中,刘某偷看董女士洗澡触犯了侵犯他人隐私的法律。

侵犯他人隐私是一种侵权行为,通常属于民事责任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窥视他人在私人住宅、寓所或者其他场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在本案中,刘某通过偷窥董女士洗澡,侵犯了董女士的个人隐私权。

尽管这个出租屋的浴室是公共的,但董女士洗澡的行为绝对是一种私密的活动。刘某的偷窥行为打破了董女士的私人空间界限,违反了她的隐私权。

此外,刘某的偷窥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即在违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导致损害。在本案中,刘某的偷窥行为侵犯了董女士的隐私权,对她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和困扰。并且偷窥他人洗澡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刘某的偷窥行为涉及侵犯他人隐私,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违反了公序良俗。然而,由于刘某死于意外坠楼,他本人无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尽管刘某已故,但在民事方面,董女士仍然可以对刘某的家属提起民事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