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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高排放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限制高污染、高排放货车通行(新能源货车除外)。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段:6:30—21:00。

二.禁行区域:金凤桥路以北、沿湖路(洞庭南路) 以东、北环线以南合围区域,君山区西环路(柳毅路至创业路路段)、创业路(君山大道至西环路路段)、富民路(民旺路至西环路路段)、民旺路(西环路至富民路路段),云溪区云溪大道 (从洗马路至文苑路路段)、云中路、文苑路(从与云溪大道至洗马路路段)、云溪街、洗马路(从云溪大道至文苑路路段)。

三.因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建设必须进入禁行区域的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须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核准手续(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四.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大型汽车,以及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车车辆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转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区域道路通行。

五.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电警抓拍设备安装位置及所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六 .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9日为宣传告知期,2023年12月10日启用。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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