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后因种种原因出现纠纷

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文山市法院

涉案标的额达3亿多元

后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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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因施工引纠纷

(网络图,侵删)

甲公司中标乙公司项目后,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积极组织工人、设备进场施工,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进度、工程方量、部分工程质量等问题发生争议,后乙公司不再按照协议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甲公司也暂停了施工,双方几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文山市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已完工部分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并申请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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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标的额达3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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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侵删)

文山市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对案情进行研判,牢牢把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职能定位,由分管副院长及时组织会商把脉,合议庭在快速固定了案件无争议事实并确定审理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多套调解方案。经过了数十轮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由乙公司分三期支付甲公司3.85亿元工程款,甲公司继续按期履行施工合同的调解协议。至此,案涉标的额达3亿多元的纠纷,在法官们的努力下,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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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化解后双方赠送锦旗

案结事了后,双方共同向办案法官送上锦旗,表达对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的感激。一面锦旗,传递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感激之情,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更是文山市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审判职能为企纾困解难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文山市人民法院紧扣审执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司法水平,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感使命感,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和切入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文山市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