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加大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力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重要举措。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州司法局选编了一批典型案例,供大家参阅。

超许可取水案

一、案情简介

利川某公司2020年度取水许可证核定年度取水量为60万立方,湖北省水资源接收平台监测数据反映2020年度该公司实际取水量为79.7805万立方,2020年超许可取水量为19.7805万立方。

二、案件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7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经该公司负责人签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22年3月8日该公司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

三、案件点评

本案是利川首起超许可取水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对今后水资源的保护,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和取用水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都启到了警示作用。处罚不是目的,“以案释法”才能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正常健康的用水秩序。

来源: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