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这么欺负人的?”上海,一小女孩因感冒,父母又不在家,就拿着父亲的医保卡去某药店买药,哪曾想,一个小小的感冒,店员竟然给她开了800多元的药品!
(消息来源:澎湃新闻)
那一天,11岁小柠独自在家,浑身难受,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感冒了,于是,她就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但父亲因工作太忙了,根本回不来。不过,父亲在电话里告诉她,自己拿着医保卡,先去附近药店买点药吃。
小柠拿起医保卡,向药店走去。虽然她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但她告诉自己,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好自己的!
站在小区门口,小柠环顾四周,不知道去哪家药店好。最后,她选择了一家看起来相对大一些的药店。
小柠进店后, 跟店员说自己似乎感冒了,想要买点药。
店员询问了小柠的症状,然后在柜台后面为她选取了三种药品,一共14盒,接着拿起小柠递过来的医保卡开始操作。
小柠看着购物篮里摞满了药品,心里有点儿发懵,但她毕竟还小,不知道这么多药品是否合理,也没有勇气当场提出异议,因为她不想让别人觉得,她什么都不懂。
最后,店员刷卡结账,总额是824.8元,然后把购物小票和医保卡递给了小柠。
当小柠看到小票上的金额时,都惊呆了,竟然要这么多钱?
她正准备让店员退掉一些药品,但店员却看出了她的意图,直接说,已购药品无法退还,店员还试图哄骗小柠说,这些药都是用医保卡付的款,又不花钱,不用怕。
小柠拿着这一大袋子的药,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打电话联系了父亲。
父亲了解情况后,怒不可遏,这不是明显欺负小孩吗?并和小柠的母亲一同前往药店,想给孩子讨个说法。
但是,店员坚称没有乱定价,也没有多开药。
他们声称药品价格合理,所提供的药品是疗效较好的,因此价格相对高一些。药品的剂量也足够使用5到10天,符合康复要求。
并且是根据小柠的症状来开的,还说:“我们是按规定配药的,不是你说感冒,我们就乱七八糟给你拿的。”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对于没有经验的年轻人来说,在购药时,确实应该保持警惕。
从道德角度来看,这件事涉及到以下层面:
药店在这种情况下,显然违反了道德原则,他们为了牟取利益,故意向一名未成年人,出售大量不必要的药物,显然是不道德的行为。
小柠是一名未成年人,她无法全面了解医药知识,她在购药时,店员应该给予更多的指导,而不是诱骗。
那么,药店是否有权随意定价,而消费者是否应该被迫接受这些药品?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同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价格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这也就是说,药店在一定程度上,有权决定药品的价格。但这并不是说,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因为通常会有“指导价”的约束,药店应在这一指导价的范围内制定价格。
此外,药店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具体到本案,店员在为小柠开具药品时,必须提供准确的剂量,并清楚地说明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项,而店员为了多卖些药,罔顾剂量,显然是不对的。
根据《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具体到本案,店员使用诱骗的手段,只是感冒,就一次性给小柠开了14盒药, 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相同药理作用,非处方药品的配售服务,已经不被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开出大量药品,很可能因使用不当,而对健康造成风险。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行为绝不能容忍,因为他们的做法就是在侵害我们的权益。
最后,药品是与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的,我们不仅要关心药品的价格,还要确保其质量和合理性。希望这个案例能引起更多人的警觉,更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