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自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时隔6年再次召开的全国性金融工作会议,此次会议升级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金融领域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部分问题尤为突出。 经济金融风险隐患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待提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亟待加强。

广东省创新战略研究会高级研究员骆仁童博士表示,当前我国金融工作的重点是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强监管和防风险将成为后续金融工作的主旋律,金融供给侧改革将继续推进,即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与从属性将持续增强。

本次会议部署了三大主题:一是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二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第一、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货币政策定调尤为重要。会议强调,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加强货币供应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在结构上,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继续加大对普惠小微、制造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第二、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有效的金融监管能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风险。会议表示,要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第三、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次会议首次命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即是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

会议上传递了以下关键信号:

信号一:更加强调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本次召开的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而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这可能意味着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委是今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成立的。中央金融委员会负责进行金融稳定与发展的顶层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以及督促落实等工作,同时研究审议金融领域的重大政策和问题等。

信号二:首提“金融强国”。

在此次会议中,重点强调了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性。其中提到,“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就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这是中央层面首次提及"金融强国"的概念。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虽然提到了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制造强国、农业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等概念,但没有具体提到"金融强国"。因此,我们需要关注官方对金融强国的解读以及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信号三:加强金融工作的基本属性。

也就是明确金融工作的长远战略是服务实体经济。 未来将进一步加强货币信贷政策的引导力度,并持续降低资产端利率。

会议明确提出“要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和持续下降的融资成本”,意味着我们将继续降低市场主体的融资成本,同时也要确保金融机构的合理利差和利润水平。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尽可能长期地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以维护货币的稳定,为实体经济创造友好、可预期的货币环境,这也是方向之一。

信号四:明确做好五篇大文章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我们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出努力:金融是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持,金融机构的责任就是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近年来,我们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本次会议明确了我们要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个领域做出大的努力。 其中,科技、绿色和普惠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并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而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这两个领域首次在中央级会议上提出,我们预计将出台相关引导性政策,并对这五个领域的金融进行具体引导和考核。由于这五个领域的内涵丰富、市场空间广阔,传统金融体系需要更高水平的发展,这就需要发挥各个机构和市场的力量,综合运用股权、债权等多种手段,畅通资金流入这五个领域的渠道。

信号五:全面加强金融监管。

将“全面强化监管”与“防范化解风险”放在一起阐述。通过加强监管来推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不断加强。监管部门多次强调,金融监管要严格有力,以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时,一系列强监管政策和意见相继出台,如资管新规、隐性债务意见等。

此次会议再次强调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金融活动都应纳入监管范围。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行为、功能、穿透式和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此外,还要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在这一基调下,未来金融监管将继续保持严格态势。

信号六:强化金融高质量发展。

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供给侧改革是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 金融高质量发展是为了匹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奠定基础;二是通过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提升金融与实体经济的适配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金融力量。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稳总量(稳住货币总量)、调结构(优化金融结构)、防空转(限制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控风险(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补短板(补充金融发展的短板)。这意味着金融供给侧改革更加注重存量重组、增量优化,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使金融体系更加适配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真正服务于高质量发展。

信号七: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从而化解房地产风险。这包括促进金融与房地产之间的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以及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在此背景下,央行金融市场司过去几年已经推出了一些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如“三道红线”和贷款集中度等。这些政策在房地产行业恢复常态化运行后,将继续实施,并且还需要关注居民债务收入比和房地产贷款风险权重工具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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