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陈女士租了一个店,花了90万元装修,可刚装修完不久,房租就突然涨价2万元,无商量的余地,陈女士拒绝了,谁知道陈女士就是回家过了个年,店就被房东破坏得面目全非,陈女士要房东给个说法。房东却说:你去告我吧。

(素材来源:帮女郎)

陈女士当时租这个店卖水果的时候,本就想着挣些生活费,养家糊口。可没想到租了房子之后,这家店由于地理位置还可以,加上陈女士是一个会做生意的人,她为人热情,还懂得给顾客一些优惠,所以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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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生意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好,原本没有打算装修水果店的陈女士,这时却有了装修店的打算,她觉得这个店的地理位置很不错,现在自己也积累了一些回头客。现在只要把店装修好一些,那么生意肯定会很好。

陈女士想干就干,于是她拿出自己的积蓄,加上父母的帮衬,然后再借上一些钱,就凑够了90万,随后就请施工队,开始装修水果店。

装修好的水果店,看起来果然比没装修的时候看起来有品味多了,摆放的水果看起来精致,而且看起来也很新鲜,进店来买水果的顾客体验也不一样。

之前这些顾客也就是进店买一些水果,可自从装修之后,这些顾客不管是自己吃的,还是买水果去送客,他们都不由自主地多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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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好的店,加上顾客们的支持,陈女士的生意真是日进斗金,这给了陈女士很大的安慰,让她觉得功夫果然不负有心人。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好景不长,她突然接到了房东的通知,说房租要涨价两万。这刚装修完不久,房东就要涨价。

陈女士觉得房东真会来事,她知道房东肯定是看到她花了这么多钱装修这间店,而且生意又好,所以就过来刁难她。

但陈女士觉得凡事应该以和为贵,自己开门做生意,也不应该得罪他人,于是就想着和房东好好协商,可没想到房东没有给她商量的余地。

陈女士看到房东不近人情,心里很不舒服,她觉得反正自己签的租期是十年,只要租期没到房东私自房租就是违约,所以她也坚决不交租。

谁知道接下来房东的操作让陈女士烦恼不已。自从陈女士拒绝交租之后,房东就断了陈女士家的水电。陈女士知道自己斗不过房东,于是自己想办法通水电。

房东看到断了水电也影响不了陈女士的生意,于是就开车来堵陈女士的店,陈女士于是见招拆招,把这个麻烦又解决了,随后房东又把水果店给上锁了。

可这些操作都影响不了陈女士开店的生意,陈女士依然不害怕房东了。本来陈女士打算,等过完年之后再和房东好好协商房租的问题。

可是就当陈女士一家回家过年之后,再回来准备大干一番,可打开门时却发现,原本装修的很好的房子,变得不堪入目。

原来房东趁陈女士一家回家过年,然后就叫来了搬家的人把东西都搬完了,随后他又叫来人把房子里装修好的东西都破坏了。

陈女士看到一家人的心血,全部的积蓄,就被房东毁于一旦,她欲哭无泪,她觉得房东实在是太黑心了,于是要房东给个说法,可房东始终没有出面解决此事。

无奈之下,陈女士叫来了调解员,面对调解员的联系,房东对于破坏装修做出了解释,说之所以破坏她的店,是因为陈女士没有交水电费。

陈女士觉得这个理由很滑稽,因为她都能花90万装修这个店,那么肯定不可能拖欠那每个月的水电费。

随后房东又说出了一个理由,说陈女士违约,将店给了第三方经营。

而实际上陈女士只是用父母的钱用来开店而已,这怎么算是给第三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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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看到自己的理由都不成立,随后不再解释。但陈女士却坚决要求房东给个说法,房东这时候叫嚣道:有本事你去告我吧!

看到房东如此不讲理的态度,陈女士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陈女士要求房东赔偿的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一、陈女士和房东已经签了十年的租房协议,那么房东私自涨租是否合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民法典》也有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房东在租房租期内私自涨价是不合理的,陈女士有权拒绝,但房东可以和陈女士协商此事,进行租金变更。

二、陈女士拒绝涨租,房东破坏陈女士的店,此行为该如何认定?

由于房东已经将房子租给陈女士,那么在租期内,陈女士可以决定如何使用房子,对房子进行装修,对房子有处分权,这些装修也是陈女士的个人合法财产。

房东将这些装修破坏,实际上这样的行为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

由于涉及的金额高达90万,所以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

《刑法》明确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房东将会为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陈女士也可要求房东赔偿自己的损失。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