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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胡某在收到朋友孙某通过微信发送的2个视频后,又通过微信将其中1个视频分别发送给20名同事、同学。公安机关经审查认定,上述视频含有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以极度血腥残忍手段危害他人生命的内容,属于暴力恐怖视频,遂将胡某传唤到案。胡某是在明知视频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情况下转发,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请问,下载、储存、转发暴力恐怖视频涉嫌犯什么罪?

专家解答

胡某的行为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是指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20条之三的规定,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胡某明知是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视频而转发多人,属于故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

另外,有些网民登陆境外网站观看暴力血腥视频,并下载、储存在电脑或手机中,如果这些视频含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内容,则下载、储存的行为会涉嫌刑法第120条之六规定的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其法定刑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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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陈意

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