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地税局上线了个人股权转让的线上操作功能,纳税人不用跑大厅办理了!快跟小编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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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

股权转让可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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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多地税务局发文规定,要求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必须持有税务机关提供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也就是要“先完税再变更”!

但是关于股权变更的完税事宜,小编发现最近多地税务局上线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试点)”功能,纳税人不必跑税务局,线上就可操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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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编知道的还有北京市、山东省、山西省等地的税务局都上线了个人股权转让的自主申报功能,到底怎么操作,快来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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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线上操作指南

一、基本办理流程

二、系统操作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股权转让方)提交资料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首页,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试点)”,进入“股权转让资料报送”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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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股权转让资料报送”,点击“确定”。

4.系统弹出“个人股权转让业务办理须知”。请认真阅读“办理须知”与“所需材料”,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然后点击“进入填报”。

5.依次录入“基本信息”“股权转让信息”“收入和扣除信息”,最后进行“税款计算”。标有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

(1)录入基本信息。录入被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税款所属期、股权转让情形。

(2)录入股权转让信息。该部分由“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转让方信息”“股权受让方信息”及“附报资料”四部分组成。选择“填写”可填写相关股权转让信息;选择“上传”可上传相关附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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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点击“被投资企业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其中“转让合同编号”为转受让双方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转让合同编号,“股权变动时间”为转受让双方约定的股权转让生效时间。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②点击“股权转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填报股权转让份额、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份比重、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股权原值、相关合理税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③点击“股权受让方信息”右侧的“填写”,进入填写页面。选择受让方类型,填报股权受让方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转入下一步操作。

注意事项: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已实名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如尚未注册,需先行注册后再办理。

④附报资料上传:纳税人依次上传股权转让合同、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其他证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3)录入收入与扣除信息。包括收入、税前扣除费用、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相关信息。其中,“税费扣除费用”中的“投资抵扣”和“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为非必填项。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税款计算。系统自动根据填报数据,展示本次计税明细及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料”,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进行核对确认(请您尽快提醒受让方进行查看确认)。6.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确认。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如果受让方为企业,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

6.股权转让信息提交至受让方确认。如果受让方为自然人,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如果受让方为企业,需要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查看并确认信息。

第二步:受让方核对股权转让信息

1.对于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受让方会收到相应的提醒确认短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WEB端)站内信提示。受让方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WEB端)核对股权转让信息。

(1)个人所得税APP

受让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右上角消息中心,可查看“股权转让信息确认”消息。点击“立即查看”,可看到确认提醒,点击“查看股权转让详情”进入信息核对界面。

受让方应认真核对股权转让信息,核对完成后选择“核对结果”。若选择“核对无误”则直接点击“提交”,若选择“核对有误”则填写相应原因后点击“提交”。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受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首页消息中心,进入站内信。点击“股权转让信息确认”,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基本与“个人所得税APP”一致。

2.对于受让方为企业的,受让方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WEB端)查看消息。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点击“消息中心”或“待处理事项”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个人所得税APP”相关操作。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在“事项办理”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可参考上述“个人所得税APP”相关操作。

特别提示:

1.对于受让方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进一步提醒受让方查看确认;对于受让方确认不通过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根据受让方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让方确认。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股权受让方的确认结果(“受让方确认中”或“受让方确认不通过”)。2.对于受让方确认通过的,会自动转入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环节。

第三步:查看税务机关审核结果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主管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材料的审核进度。

1.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则可以点击“查看”,根据税务机关受理不通过原因,对已提交的股权转让材料进行“修改”或“作废”。

2.如果受理状态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则可以点击“发起申报”进入申报缴税环节。

第四步:纳税人(股权转让方)申报缴税

1.进入申报缴税环节,可以查看税款金额,点击“立即缴税”。

2.确认缴税金额无误后,点击“确认缴税”。纳税人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

3.纳税人如果有需要,完成缴税后可以点击“转开完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第五步:纳税人(股权转让方)获取“纳税申报编码”

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完成纳税申报后,主管税务机关会通过短信形式将“纳税申报编码”发送至纳税人(股权转让方)提供的手机号码,用于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该笔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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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股权要缴什么税?税率多少?

一、增值税

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

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至下期,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二、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

四、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方式的过程中,如不动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大,税务机关可能会据此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为转让不动产,并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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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股权转让6大风险点

一、注册资本实缴0元,股东0元转股也是要缴税

对此有人有疑问了,根据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我的转股收入是0元,财产原值也是0元,就不用缴纳个税了。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大于0,则对于0元转股,也是需要缴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解除转让合同并收回股权,已缴纳的个税不退回

所以,股权转让不是儿戏,纳税人一定要正确评估,如果转股不合适,一定要及时止损。

三、股权转让完成,即使未收到转让款,也要缴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只要股权转让完成,即使没有收到转让款项也要缴纳个税,并非是收到转让款才缴税。

四、个人转股过程中收到的违约金,征收个税

根据国税函〔2006〕866号文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

五、个人以股权投资,也应缴纳个税

根据财税〔2015〕41号文规定,个人以非货币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税。

六、股东撤资应按“股权转让”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文相关规定,个人因撤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款项,属于个税应税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税。当然如果取得款项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视为股权转让收入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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