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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江西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柴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4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西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柴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40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违法事实:无日常消火栓、灭火器巡查记录,逾期未改处罚依据: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江西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03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6处罚机关:九江市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数据来源单位:九江市柴桑区消防救援大队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00MB1D55005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