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一男子在上班时突然猝死,其妻子作为代表领了111万多元的赔偿款后,却一分钱都不给公婆。耄耋之年的公婆要求儿媳哪怕给点赡养费,也遭到了拒绝。无奈二老将儿媳告上法庭,可儿媳即便败诉了,依旧拒不执行。
(来源:光明网)
谭先生在某科技公司上班,为了能给妻女和父母有更好的生活,谭先生总是加班加点的干活,但身体每况愈下。

事发当天晚上,谭先生在上夜班期间,突然晕倒在地,然后陷入了昏迷。尽管同事第一时间拨打了120,但经过抢救,谭先生还是没能挺过来。
作为家中顶梁柱的谭先生的突然离世,不仅给他的父母和妻女带来了无尽的伤痛,也给家庭的未来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
谭先生的父母是已经耄耋之年的老人,他们的身体也差,没有能力去赚钱了,而谭先生的妻子华女士虽有能力赚钱,但年幼的女儿是她的牵挂。
就在一家人为此头疼不已时,谭先生生前的公司带来了一个消息,由于谭先生是在工作岗位上突然猝死,所以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而公司已经帮忙申请了工伤认定。
谭先生的父母啥也不懂,于是便委托儿媳华女士全权处理赔偿事宜,他们只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待遇,并得到应得的赔偿。
然而,二老怎么也没想到,一直以来贤惠能干的儿媳,却突然摆了他们一道。
也许是财帛动人心,也许是华女士觉得丈夫死了,自己手里不攥点钱没有安全感,于是她做了一个很缺德的决定,她将这笔巨款据为了己有,一分钱也不给年迈的公婆。
华女士的这种行为让谭先生的父母无法接受,在多次沟通无果后,被伤透了心的二老就将华女士诉至了法院,他们希望法院能够为他们主持公道。

1、这工亡赔偿到底该给谁?
本案中,谭先生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时间内突然猝死,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也就是说,谭先生的死亡被认定为工亡后,他的近亲属是能获得相应补助和抚恤金的。而华女士作为近亲属代表,领到了111万余元的补助金和抚恤金。
这里需要注意,华女士只是作为近亲属的代表,并非这些钱都归华女士一人所有。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由于谭先生家庭关系比较简单,所以只有谭先生的父母和妻女符合工亡补助金的对象,有权分割这111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华女士应向谭先生的母亲支付23万余元、向谭先生父亲支付26万余元。

2、然而,在判决生效后,华女士并未履行支付义务,谭先生的母亲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不过谭先生的父亲因为心疼小孙女,所以自愿放弃了那26万余元工亡补助金。
可即使这样,执行过程也非常不顺利。法院在执行时,发现华女士已经将大部分钱转走,银行卡内的余额不足以兑付谭先生母亲的份额。
而执行法官再次上门督促华女士履行义务时,华女士选择了哭闹不止,拒绝沟通交谈。
对于华女士的态度,她这是摆明了要公然抗法。可谭先生的母亲竟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再次让步,只要求华女士支付一定的养老费用,保障二老的基本生活即可,但华女士只同意支付5万元。
其实,华女士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了。
虽然华女士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而谭先生离世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那华女士也没有协助赡养的义务。但华女士即便不赡养谭先生的父母,也不应该霸占着本属于他们的钱,更不能公然抗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法官可以对华女士处于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15日以下拘留。
最终,华女士在被拘留后,其姐姐才拿着赔偿款交给了法院,看来华女士把谭先生的工亡赔偿金都拿给了娘家人了。
最后,谭先生的离去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法言说的痛苦,但通过法律手段,谭先生的父母最终得到了应得的赔偿,虽然这些赔偿仍无法彻底消除悲痛,但也为他们带来了一丝宽慰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