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沈外

见习记者 李迎

10月1日,网传一女子高铁占座不服劝阻,在乘警处置过程中用手掌击打乘警。1日晚,广州铁路公安处发布警情通报称,该女子已被移交至派出所处理,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对此,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称,该女子涉嫌妨害公务,根据情节轻重,可以进行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女子站在高铁车厢内,乘警对其进行多次警告后欲将其带离,女子随即用手掌击打乘警。10月1日晚,广州市铁路公安处发布警情通告称,此事发生在D1842次列车行至佛山西站至广宁站区间,该女子在占用他人座位被列车工作人员劝离后,仍在车厢过道吵闹,列车乘警在处置时被该女子用手掌击打。该女子已被移交至前方车站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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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截图

10月2日,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拨打广州铁路公安局佛山公安处广宁站车站派出所电话询问调查进展,工作人员未予透露。

10月2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认为,女子在高铁占座不服劝阻,出手打了乘警一耳光,涉嫌妨害公务,根据情节轻重,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