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一名2岁幼儿随地小便的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一位家长因此事被法院判令赔偿11万元,并要负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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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某医院儿科门诊处,原告刘某着急给自己的小孩挂急诊号,未留意脚下,在大厅踩上一滩“水”滑倒受伤,后经医院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过手术治疗,刘某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加上误工损失、残疾赔偿金等,刘某要求该医院赔偿总损失近20万元。后与医院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取了事发时医院的公共视频,原来在刘某经过的12秒钟前,2岁半的小杰在保姆的陪同下在该地小便。因保姆站在小杰的身后,刚好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以致其无法及时发现。事发后2分钟,保姆牵着小杰返回现场,用拖把清洁了地面的尿渍后离开。

庭审中,法院依刘某的申请追加了小杰及其父亲参加诉讼,小杰的父亲称自己家小孩有尿急的毛病,希望能够酌情减轻责任。

医院认为刘某摔倒的主要原因是,小杰随地大小便导致,而医院并非直接责任人,而后当刘某摔倒后,医院也及时处理,尽到了应有的义务。而刘某在事发时,穿的是拖鞋,本身容易滑倒,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李某各项损失11万多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没有问题,应该维持。

通过这件事,小编觉得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孩子要尊重他人、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同时,家长也应该注意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举止,为孩子树立好榜样。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