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阳县志》记载,自清末至新中国成立之前,社会秩序混乱,在南阳县活动的土匪数量庞大,老百姓永无宁日,这里仅就土匪类型作一介绍。

一、明火执杖的杆匪

杆匪人数较大,一杆人马,行踪不定,明火执仗地抢劫财物、女人、绑票索要赎金。如在民国18年(1929年),老王泰一杆1000余人,流窜南阳、唐河、方城诸县。民国19年(1930年),李西有一杆800余人,抢劫潦河镇。民国20年(1931年)4月,崔二旦、魏国柱一杆1000余人,破南阳北关。后请别庭芳支援,从内乡、镇平各调一团来南阳县驻防,南阳县的秩序稍安。

二、夜集明散的股匪

杆匪之外,还有小股的土匪,他们一般约有三四十人,夜集明散,昼伏夜出,专行叫场、拉票的营生。

三、打孽

即“打黑枪”,按照出钱人的意图对目标执行暗杀。在民国时期的南阳,由于社会秩序混乱,有人专以打孽为职业,有时打死一人,有时打死全家。如民国34年(1945年)春,青华镇东北姜庄村自耕农高延令夫妇及3个小孩,被打孽者全部用枪打死。民国36年(1947年)秋,青华镇东马集赵海连一家6口被打孽者夜晚全部打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