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幼儿园创办于2005年9月,于2020年8月转型成为公办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山大道42号,毗邻凤凰山风景区入口处,风景怡人,空气清新。是市一级幼儿园,宝安区研训牵头园,宝安区室内外环境一体化优质示范园,宝安区幼儿园足球项目试点园。幼儿园占地面积 7003㎡、建筑面积4394.88㎡、户外面积3138㎡。开设有16个教学班,在园幼儿545人,教职工72人,物管6人,二级教师6人,三级教师10人,教师专业合格率100%。
我园秉持“自然育人,让孩子自然、健康、幸福成长”的办园理念,遵循“以自然为本,启探索之蒙,创幸福乐园”的办园宗旨,倡导让孩子在自然中学习,在艺术种生活,培养自然、完整、有灵性的儿童。
二、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2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1.配班教师(短期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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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9 月 20日18:00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请将《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短期教师)应聘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承诺书》、相关学历和资格证原件的扫描件发至邮箱50316859@qq.com,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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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9月22日(具体时间等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一个学期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短期教师)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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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幼儿园欢迎您的加入!
咨询电话:0755-29974066 朱老师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山大道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