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8月15日晚,在位于旺角洗衣街137至139号的廉价宾馆——长城别墅,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名嫖客在宾馆内残忍杀害了一位欢场女子,并采取了残忍的手段,割去了她的五官、乳房和性器官。更令人恐怖的是,凶手不仅仅是打电话向警局挑衅,还寄信给报社,署名为"长城杀手黑野狼",嘲笑警方的无能和破案无望。

故事的时间要从1974年8月15号的晚上说起。

当晚,长城别墅宾馆迎来了一对男女客人。这名男子自称姓梁,身材高大,外表粗犷,但举止得体,笑容和蔼可亲;而那位女子妆容浓艳,手中紧握着一支香烟,看上去让人联想到欢场女子的形象。

当时负责接待的女管房员工黄大妹对这对男女非常熟悉,他们算是长城别墅的常客,大约一年前开始,每个星期至少会来一次。

黄大妹顺手把5号房的钥匙交给了他们。

第二天早上6点,梁姓男子出了房间,黄大妹问他是否出门,他回答说要去上班,必须离开,他告诉黄大妹在上午11点后再叫醒他的朋友。黄大妹并没有多想,只是点了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当时梁姓男子手中拿着两袋物品,走到门口后又回头,有模有样地说他把钱包落在房间里了,后重新进入5号房间,在里面稍作停留后再次出发离开。

梁姓男子离开后,黄大妹一直忙于自己的工作。

直到交班时,黄大妹想起了梁姓男子的嘱咐,特意告诉接班的女管房员陈观,在11点之后去整理5号房间,并叫醒客人。当时11点钟到了,陈观进入房间后,惊讶地发现一个被被单包裹着的人形物体躺在床上。她呼叫了几声,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于是她打开被单,震惊地看到了一具没有脸皮的女性裸尸!

陈观吓得立刻离开了房间,并迅速报警。

警方迅速到达了现场,并随后法医官也到场对尸体进行检查。经过检验,确认死者大约年龄在31至33岁之间,身高约为5呎2吋(约173厘米),身材苗条。根据初步推测,死亡时间应该是几小时之前。死者的眉毛、眼皮、鼻子、上下嘴唇、耳朵、两个乳头以及下体都被残忍地割去,头发也被乱剪一气。此外,在颈部有明显的瘀痕,法医官认为死因是被人扼毙。

法医官指出,死者的器官是在死后才被割掉的,因此在尸体和床上并没有发现大量的血迹。

当时负责主导此案的警官名叫陈欣健,后来他辞去警职,转行成为了一名演员,在不少影片中以警察角色出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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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采访时,陈欣健描述道:“我看到了那张被弄脏的白色床单,上面有些污渍,但并非血迹,具体是什么我并不清楚。我揭开床单,发现一个非常瘦小的人,她的眉毛、鼻子、胸口全部都是一片片白色的。当时我还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白色斑块,后来了解到,当一个人死亡后,当心脏停止供血,血液就不再流向皮肤,因此在死亡后一段时间,割开她的皮肤就不会有血液流出,形成了那样一片片的白色。就像白切肉一样……”

警方进行了勘查和搜证,但没有发现任何搏斗的痕迹,也没有找到任何凶器或可疑指纹。整个现场被清理得非常干净,除了衣柜里挂着的一件胸罩外,没有找到其他可疑的物品或线索。

初期警方怀疑死者的割下的身体部分可能被冲进了马桶,因此他们请来了一名水管工人检查马桶,但并未找到任何持续下水的痕迹。看上去凶手在杀害被害人后保持了镇定,十分小心地清理了现场,消除了所有的痕迹,然后无声无息地离开。

警方又找来前一天当班的黄大妹,从她那里了解到了关于梁姓男子的一些基本信息。据了解,这名男子大约40岁左右,身高约1米9,肤色偏黑,留着三七分发型,口音听起来像是潮州方言。

在得知梁姓男子的体貌特征后,警方在案发后的第二天公布了他的画像,并全城展开缉拿行动。然而,在当时那个年代,这种方法寻找嫌疑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样的办法很难取得显著的成效,就像大海捞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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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报道,这起案件引起了热议。此后,《快报》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信中署名为“长城杀手黑野狼”。信中直指警方的无能,声称他已经留下了许多线索,可警方却无法将他抓获。收到这封匿名挑衅信后,陈欣健感到非常气愤,但却束手无策,只能加派警力,深入调查。

接着,在8月17日,旺角警署又接到“黑野狼”的电话,他说:“去房间的冷气机看看吧,那里有12件你们想找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