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男子去一家日料店品尝美食,他点了一份叫蜜瓜的甜品,吃的时候发现是真的哈密瓜,并且一片就138元,他当时就觉得好贵呀。而店家表示:这种瓜进货路途遥远,本来就贵。
(案件来源:九派新闻)
这名男子生活品质很高,也喜欢品尝各种美食。当天他路过一家日料店,在他印象中,这种店的美食精致漂亮又有特色,正好当时他也想过一过休闲的时光,于是进店打算享受美食。
这家店的美食确实很精致,有美味的寿司,有精美的甜品,有让人看起来很有食欲的面食,菜品看起来确实色香味俱全。男子觉得享受这样的美食,与别的美食不一样,别的美食讲究的是大快朵颐,一吃为快,可这种美食是在享受一份休闲的时光。
他进店之后就找了一个可以看风光的位置,休闲地打开菜单,点了一些自己爱吃的菜品。当时他看到有一个图片,上面的美食看起来像一片瓜又像一份甜品。
男子觉得这个菜品挺别致的,应该是一份甜品,因为上面标的价钱是138元,挺贵的,他就想品尝品尝这种甜品到底是什么味道,于是就点了一份。
很快,美食上桌,男子也没有着急,他一份美食接一份美食,他细细地品尝着,确实感觉品尝美食的时光都变得休闲惬意了很多。
吃了不少美食之后,男子不但吃饱了,也有了不少的满足感,于是他打算把那份138元的甜品吃完了,然后就回去。
当这份甜品端上桌,看起来却不像甜品,倒是像一片哈密瓜,男子惊叹,这家店的食材制作技巧也太高了,竟然把甜品能做得那么像哈密瓜,他满怀期待地用叉子叉起一块,放进嘴里慢慢品尝。
然而当这块食材在嘴里满口爆汁时,男子惊讶了,这甜甜的味道,不正是哈密瓜的味道吗?他仔细再看了看,原来这就是一片哈密瓜,并不是甜品。
虽然这片瓜很甜,可男子觉得138元一片,这也太贵了吧,此时他刚才所吃美食的满足感,慢慢地消失了。
那时他心里的滋味说不上是被欺骗,毕竟当时有图片,有价钱,自己也是看过之后才点的。男子只觉得,花138元吃一片哈密瓜,实在是太贵了。
为了让自己心理平衡一些,他发出来吐槽了一下,而他的本意并不是说这家店是在欺骗人,只是惊叹自己竟然花了138元买了一片哈密瓜。
但此事还是让店家知道了,店家对这138元一片的哈密瓜也做出了回应,店家说,这种蜜瓜是从日料的原产地进货的,本身这种瓜在本地就比较贵,所以进货就贵,到了这里自然卖得也就贵。
虽然店家做出了回复,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大家的纷纷热议。
有的人觉得,138元一片的蜜瓜,其实就是哈密瓜,不管有多甜,这个价钱还是太贵了。
有的人认为,当时点餐的时候,图片上有明码标价,并且有图片,既然点餐,那就是能接受,这没什么可说的。
还有的人认为,物以稀为贵,在我们本地没有这种瓜,那么这种瓜根据自身的价值,卖出这个价钱,也无可厚非。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店卖138元一片的蜜瓜是否合理?
一、从该店有图片,有价钱的行为来看,该店并没有违反价格法律的明码标价,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店家并没有违法行为。
二、138元一片的蜜瓜,这样的定价是否合理?
《价格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具体到实际中,由于这种瓜在原产地就很贵,加上路途遥远,运费也贵,到了店里,如果店的租金和经营成本也贵,那么该店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定这个价钱的。
三、从男子的就餐经历来说,这一份蜜瓜看起来像甜品,那么该店在呈现这一片蜜瓜时,多少有视觉上的误导,因此该店应该向顾客说明,如果不说明,该店还是存在侵犯顾客知情权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因此如果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份甜品,而不是蜜瓜,那么消费者还是可以要求该店说清楚情况,如果不说明,那么他们就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对于138元的蜜瓜,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