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时,属于天然的弱者,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开宗明义,直接点明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利益而生。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拿劳动者无计可施。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单位过错性解除的情形,即在员工存在着法定过错的情况下,单位单方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最难理解的就是第三十九条第六款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别说非法学出身的人理解不了这句话,很多不熟悉劳动法规的法律人对此也比较模糊。那什么情形才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呢,怎么样理解这句话呢?

1.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通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我发现,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际上是两种情形:一是被法院判刑的,不管是判主刑,还是附加刑,或者是缓期执行,都算是被判刑;二是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法院判刑,是指被法院判处下列八种刑罚的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我国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的前提都是构成了犯罪,而不追究的理由都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逮捕,是刑事案件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法院审理阶段的判处刑事处罚。所以,这个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一审法院刚判处了一定的刑罚,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刚判处的刑罚距离生效还有一段时间,期间被告可能上诉,二审也可能改判。因此,只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拘留,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的行政拘留属于承担的行政责任;而人民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两种拘留,都与刑事无关,都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拘留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读,你懂了吗?关于这个法律知识,有什么疑问或者看法,欢迎在下方的评论区留言!

关注我,不迷路!和我一起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只有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将不法侵害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