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运用越来越常见,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推出的“智慧法院导航系统”,北京的“睿法官”智能研判系统,上海的“206”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阿里达摩院开发的达AI法官助理“小智”等等,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支持,全面提高了司法效率。一时间,机器人法官有了取代人类法官的趋势。

和人类法官相比,机器人法官还是有很多局限性的,比如很多工作需要同人类法官和律师协作完成,一些特殊情况和复杂案件仍然需要人类的判断和决策来作为主导……但是,机器人法官也有很多优势,比如可以更快速的实现法律问答和信息处理的数据化、文书制作和类案推送的自动化、案件分析和辅助裁判智能化,给法官和律师办案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效率。部分高智能机器人法官甚至可以在半小时内完成十个简单案件的审理,效率是人类法官的十倍以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于是问题来了,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你更愿意相信人类法官还是机器人法官?我本以为这个问题会引起巨大的争议甚至讨论,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很多类似的讨论帖子和视频作品下面,评论几乎一边倒地愿意相信机器人法官。这不免引起了我的思考:为什么一个如此具有争议的话题,广大网友答案却一边倒地支持机器人法官?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人认可的理想司法模式应该是这样的:一个人犯了法,对应哪条法律条文,要获得什么样的处罚,应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无论哪个法官审理,哪个律师辩护,结果都应该一样,如同勾股定理那样机械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但现实却是:同一件官司,良知法官和坏种法官审理,有律师和没律师辩护,好律师与坏律师辩护,结果可能天差地别。更不要说还有人情案、金钱案、徇私枉法等场外因素影响。所以,既然这多么人为因素都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人们反倒是更愿意相信机器人法官。

当老百姓更愿意相信机器而不是人的时候,反思就应该开始。当前,司法不公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推广应用,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审判效率,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还能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案件急增而法官不足;二是可以取代“审委会判案”,解决权力案问题;三是能够极大地提高案件审判效力,有利于推动法治建设。此外,虽然我们想要彻底解决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权力案是不可能的,但机器人法官至少可以机械地依照法律与事实做到公平和公正,前提是没有贪赃枉法和贪污受贿“病毒”入侵。

其实,人们最担心的问题是:机器人法官是否会学坏?机器人法官之所以能够辅助办案甚至完成简单案件的审理,原因就在于其庞大数据库中丰富的法律知识以及以亿为单位的法律文书。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向过去的案例学习来裁决未来的案件,能让人放心吗?要知道,入库的法律文书未必就能保证全部都是公平公正的,哪怕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法律文书存在问题,机器人也存在“学坏”的可能。更可怕的问题在于,如果机器人法官使用的是同样的法律文书库,“学坏”的就不止一台机器人法官,人类的冤假错案可能被机器人法官重演。

所以,我赞成大力推广机器人法官,但必须解决“可能学坏”的问题!

(此文为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