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1630),明神宗朱翊钧贵妃。大兴(今北京大兴)人。她是一个嗜权如命的女强人,野心勃勃,为达到总揽大权的目的不择手段,诡计多端。她搅得朝廷内外不得安宁,腐败堕落,人心涣散;她搅得万历江山危在旦夕,致使万历一朝宫廷斗争波澜起伏,成为明末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她可谓是活跃于万历一朝的风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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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立太子 费尽心机

郑氏的父亲叫郑承宪,官至都督同知。初入宫时,郑氏位在淑嫔。她容貌艳丽出众,并且机智聪敏,爱读书、有谋略,更善于逢迎。因此,郑氏不久即得到神宗的宠爱,并在万历十一年(1583)超晋加封为贵妃,地位甚至跃居已生有皇长子的王恭妃之上。由于郑贵妃对神宗十分关心,鼓励他亲政,被神宗视为相见恨晚的知音。于是,无论于情于理,神宗对郑贵妃的宠爱和倚重便都是无以复加了。

万历初年,李太后为神宗娶的原配妻是京师名门之女王氏。王皇后为人端谨知礼,伺奉太后用心周到,对神宗百依百顺。但是神宗并不喜爱她,加上她也没有给神宗生下一子,所以她对神宗寻花问柳之事并不介意,只求相安无事。

万历九年(1581年)的一天,神宗到太后处请安,发现服侍太后的宫女中有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当时就临幸了这位姓王的宫女。不久,这位王氏宫女生下一子,即皇长子朱常洛(后来的光宗)。遵照李太后的旨意,神宗无奈只封了王氏宫女一个恭妃的名号。按礼,母以子为贵,已生有皇长子的王恭妃,地位仅可略次于皇后,除皇后之外,没有一个有资格可以位居其上的;而郑贵妃一入宫即受神宗宠幸,册封为贵妃,位于皇后之下、诸嫔妃之上,显然是于礼有违的。这是早已习惯封建正统礼法的朝廷百官们所不能接受的,于是为此闹得举国上下议论纷纷,奏章更是像雪片一样往京城宫中铺天盖地袭来,搞得神宗十分气恼,坐立不安,不知如何是好。此时郑贵妃却从旁说了句:何不把这些奏章一概留中,看看这些乡巴佬还能怎样?神宗一听转忧为喜,便采纳了郑贵妃的建议。就这样,时间一长,果然奏章上的越来越少,渐渐地居然平息了下去,很少有人再提起这桩事了。

可是一波稍平,一波又起。转眼间郑贵妃已有身孕,万历十四年(1586)生下一子,这就是三皇子朱常洵。母以子贵,随之郑贵妃又晋升为皇贵妃--皇贵妃是仅次于皇后的封号,在名分上高出皇长子母亲恭妃两级。这样郑贵妃在宫中地位更加稳固,其野心和私欲也就逐渐膨胀起来。在封建宫廷中,一个女子的最高愿望无非是争得皇帝的宠幸,当上皇后,从而光宗耀祖,显达门庭。郑贵妃明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首先要把自己的儿子推上太子之位,然后母以子贵,自己再做皇后;而此时最大的障碍就是皇长子朱常洛。

当时,那些坚持封建正统“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朝中官员们,早已把皇长子朱常洛看作是未来的皇帝。郑贵妃一心想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时常鼓动神宗立其子为太子;神宗也一向偏爱郑贵妃和朱常洵,不喜欢朱常洛,又有立朱常洵为太子之意。但是因立其子不合礼仪,势必要遭到众人的反对,所以,神宗只好对立太子之事一拖再拖,以待时机,事见《明史 神宗本纪》:“储位久不定,廷臣交章固请,皆不听。”这也正符合郑贵妃的心计。然而,郑贵妃与神宗这种计谋瞒不过朝中大臣们。这一年,给事中姜应麟上书皇帝,提出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以避免朝廷中的流言飞语。神宗看过姜应麟的奏章后,顿时大怒,在郑贵妃的唆使下立举圣旨,降谕道:“立储自有长幼之分,姜应麟怀疑君主,显摆耿直,应该降级到边远地区任杂职。”御旨一下,姜应麟即被贬往大同境内,但旨中有“立储自有长幼”一语,这句话实际上等于肯定了皇长子的地位。神宗起初没有察觉有此一失,待诸大臣要求皇上实现诺言,按照“立储自有长幼”原则赶快立储时,方才感到竟然如此地失策。但因此时圣旨既下,已无法挽回,经过与郑贵妃的又一番密谋,决定还是使用惯常伎俩,拖拖看。于是神宗出面对群臣推说,皇长子方才6岁,年纪尚幼,这时候谈立储,实非所宜。神宗原以为,这么一说就能蒙混过去了,可反驳的奏章反而因此有增无减。这是因为神宗本人就是在6岁的时候被立为皇太子的,人们自然要以此为由来辩驳。此时,人多口众,神宗如何能抵挡得了。拖了两三年实在熬不过去了,最后神宗只好自己定出期限,让首辅传谕诸大臣,说立储一事应到万历二十年(1592)议行,要诸臣安心等待,不要再为此惊扰圣上。“如果大家能遵守,我后年即行册立太子;若再有人生事的话,就等皇长子长到15岁的时候再行大礼。”

此时皇长子已经11岁了,本来也等不了几年;但因此前神宗本人屡次失信于人,所以这次自定限期,仍有廷臣放心不下,惟恐他会忘记或者是装聋作哑。因此,就在限期“后年”临近的时候,工部主事张有德忍耐不住,便变了个法子进行试探,上疏请求把册立太子的仪注先行订出。没有此疏还罢,此疏一出,神宗果然抓住了把柄,怒道:“我早已有话在先,如若渎扰,便要延期。现在又来渎扰,只有延期,以向天下昭示大信。如再渎扰,还要再延。”

此时立太子之事虽然又延了期,但郑贵妃眼看形势对自己不利,于是左思右想,又想出一个“待嫡”之说,要神宗加以宣谕。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神宗在给朝臣的诏书中说他“想待嫡子”。因为抬出了嫡子,则其他所有的皇子便都成了平头弟兄,都不是嫡子,也都没有什么当立为储的特权。但因礼法上所谓“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皇长子之所以不同于诸子,正是由于他是符合于“无嫡立长”这一条的。所以这一说还没等公议,就被廷臣们推翻了。郑贵妃见此计不成,转眼又想出了一招,请求神宗来个“三王并封”。

所谓“三王并封”,就是在建储之前,先把皇长子朱常洛、皇三子朱常洵和另一个皇子朱常浩三人都封王,只要三人同时封王,彼此就都别无二致。郑贵妃让神宗交与阁臣拟旨,大臣们仔细一研究,认为这又是郑贵妃为抑制皇长子布下的一个陷阱,是郑贵妃为自己的下一步所做的铺垫,这道谕旨当然也就不了了之。而且在这之后,朝臣又坚持让皇长子朱常洛预教。万历二十二年(1594),神宗为朱常洛举行了预教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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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彼此你来我往互相较量了无数个回合,皇长子朱常洛在这场马拉松赛中长到了20岁。神宗此时已被这场斗争搞得精疲力竭,终于在万历二十九年(1601)册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并于第二年给他完了婚。至此,前后闹腾了十几年之久的立太子风波,才算告一段落。郑贵妃在这一重大回合中终于惨败了下来。

随心所欲 贪婪无度

郑贵妃不仅野心勃勃,一心想当皇后,而且对金银财宝等财物也贪得无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以后,神宗派出大批矿监税吏,赋予种种特权,到各处去搜刮金银财宝。一方面,这些臭名昭着的矿监税吏如陈奉、马堂、梁永等都是郑贵妃的心腹宦官,他们知道郑贵妃受宠幸,无不极力巴结她。他们把从各地搜刮来的金钱和各地进贡的税银,进贡神宗与郑贵妃大肆挥霍。仅供郑贵妃和其他嫔妃使用的胭脂费,每年就支用白银10万两,而万历初年全国的田赋收入每年才400万两。另一方面,这些宦官称郑贵妃为“内主”,他们倚仗着这个后台在各地搜刮掠夺,杀人抢劫,无恶不作。虽然各地百姓群起反抗,一些正直的地方官员也纷纷上疏要求惩办这些宦官,但是神宗与郑贵妃都极力为他们开脱,使他们逍遥法外。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朱常洛立为太子后,朱常洵随之被封为福王。按规制,福王朱常洵受封藩王后应该立刻到藩国就任,但他却迟迟不肯前往。直至万历四十年(1612年),在群臣的一再呼吁和坚持下,郑贵妃知道无法让福王留在北京了,便以此为借口,提出了种种条件,想大捞一把。

郑贵妃提出要为福王在洛阳修建好藩邸方才就任。神宗一看大势所趋,这次福王是非去不可了,只好命朝廷拨款28万巨资在洛阳为朱常洵修建福王藩邸。然而,全部完工后,在郑贵妃的纵容下,福王坚决不到洛阳就任。借此,郑贵妃又要求划给福王庄田4万顷。按照明初规定,藩王明太祖朱元璋在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同时,还把他的24个儿子和一个重孙分封为王,称为藩王。他们一部分授以兵权,另一部分则驻于内地各省。在诸王中,以北方诸王势力最大。除岁禄外,划给的草地牧场多不过千顷,而郑贵妃要求给福王的土地大大超过了此数。后来因群臣的坚决反对,神宗不得已只好减半。

至此,郑贵妃还是不满足,又开始为儿子准备去洛阳的挥霍。如索要大学士张居正被籍没的财产及四川盐税和茶税,并要朝廷给淮盐300引,让福王在洛阳开店卖盐,并垄断洛阳的卖盐权。神宗不仅答应了这些要求,又在福王临行之时,把历年来税吏、矿吏所进献的珍宝,大都交给福王带走。福王到洛阳后,横征暴敛,胡作非为,造成黄河南北、齐楚河淮骚动,河南数年大荒,人民相食。而福王藩库有金钱百万,竟然超过了大内仓储。

郑贵妃自得宠后,其家族也大沾其光,飞黄腾达者前后有三代。神宗对郑贵妃家人的赐封更是随心所欲,超出常制。郑贵妃的父亲郑承宪横行地方,骄奢淫逸,为非作歹。然而神宗不仅不加过问,反而将他晋升为都督同知。郑承宪死后,他的儿子郑国泰超出父死子袭的常例,竟被神宗破格授予他都指挥使。对此,遭到朝廷中的许多官员表示反对,大臣们提出:“妃家蒙恩如是,何以优后家。”语见《明史 外戚列传 郑承宪》:“给事中张希皋言:“指挥使下都督一等,不宜授任子。妃家蒙恩如是,何以优后家。””显然是怀疑郑国泰兄妹阴谋篡权。果不其然,郑国泰利欲熏心,后来竟策动宦官收买张差,企图杀害皇太子朱常洛,但因为是郑贵妃之兄,未受任何惩处,不久反而升迁为左都督。郑贵妃的伯父郑承恩更是一个惯于挑拨离间、诬陷贤良的小人。当郑承恩得知给事戴士衡和全椒知县樊玉衡与礼部侍郎吕坤有矛盾,并对贵妃专权不满,便上疏皇帝说戴、樊二人离间皇室,攻击皇帝和贵妃,应予严惩,结果使戴、樊二人不仅遭受庭杖之苦,而且还被流放边地。

神宗宠幸郑贵妃后,就经常不上早朝。郑贵妃见朝廷中有许多官员攻击自己,也害怕神宗被这些官员说服,与己不利,便极力唆使神宗尽量少和朝廷中官员见面,于是神宗从万历十八年(1590)开始,不再上朝理政,终日与郑贵妃厮守在一起,或是与太监、宫女做游戏,寻欢作乐。他们除了关心废长立幼外,其他任何事都不愿与大臣商量处理,诸如地方和中央官员补缺、有关国计民生的措施,甚至到了宫廷失火都懒得过问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