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清史稿》,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关于“一胎多胞胎”的记录。例如“长治民张自富的妻子王氏生了三个男孩”、“潞城民昌的妻子生了三个男孩”,这样记载的三胞胎就多达195例,比如“无极县民袁文孝妻焦氏生下三胞胎”。“临淄县一妇女生四男”,记录四胞胎病例11例;“崇阳县一妇女生下五个男孩”、“平湖县黄某妻生下四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等案例有2起记录。

然而,在当今社会,这些代表“多子多福”、“家庭兴旺”的节日事件,都被纳入了《灾异志》,被视为不祥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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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间,奉命视察台湾的御史黄叔璥曾在书中《台海使槎录》写道:“生三子是不吉利的,把儿子绑在树梢上打死,移居外地”这一记载基本上代表了清代社会对于多胞胎的普遍态度。

很多朋友都知道,清朝时期,农耕经济占主导地位,人口数量直接决定生产力。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为什么三胞胎甚至多胞胎会被视为灾难和不祥的事情呢?其实,这是受历史背景制约的无知观念,而且这种观念由来已久。

东汉的

程《风俗通义》是第一个批判东汉以前歧视甚至视多胞胎为不祥的社会观念的人。

东汉之前的春秋时期,越王勾践甚至在国家层面限制多胞胎现象,制定了“生二子者生一胎”的残酷规定。”,甚至认为这些规定直接导致了“民富,吴强亡,会稽耻,吴霸霸”的积极效果。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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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期,社会上有一种荒唐的观念,认为“三岁以下的孩子,如六畜,谓碍父母,故不养”。

清朝建立后,在“双生为阴”思想的指导下,双胞胎或多子必定是邪灵或不祥之兆附身的观念被贯彻得更加彻底。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会出现这种荒唐的概念呢?

首先不难推测,对于清朝皇室来说,生双胞胎或多胞胎会直接影响皇权的分配。如果这种事发生在女王身上,这种影响会更直接。

试想一下,如果宫后生下了同为后裔的双胞胎王子,那么皇位的继承将如何进行?此外,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出生也会大大增加生母的生育危险因素。于是,“双皇世家,一子去,一子回”就成了统治阶级的不得已的选择。

在统治阶级的反面榜样下,民众对于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负面态度更加明显和直接。康熙时期,对双胞胎“绑在树梢上等死,流落异地”的残酷对待在一些地区成为普遍现象。

《清史稿·灾异志》的记录中,如“鱼头蛇身的鲶鱼”;“行天类”等畸形胎儿的记录也不在少数。

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情况下,畸形胎儿的概率较高,似乎也直接印证了“多生必有妖”的无知观念。

清朝时期,医疗条件和医疗资源严重缺乏,处理普通分娩存在很多难产的风险。在多胞胎的情况下,基本上可以确定生母的难产系数极高。也就是说,多胞胎的出现基本上就代表了亲生母亲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将多胞胎视为一场灾难也是有道理的。

此外,清朝时期,生活条件极其低下,物质供给严重匮乏,生母常常因饥饿、疾病等客观原因而乳汁不足或早逝;宝宝的未来是属于的。在这样的客观原因的制约下,人们只能寻找心理安慰,找个鬼来对付多个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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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客观历史背景,这种对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歧视乃至极端对待情有可原,但国家层面给出的反面例子、极端文人给出的荒唐习俗传承,甚至对畸形胎儿、早产儿的误解,导致太多值得庆贺的双胞胎、多胞胎,酿成了一幕幕悲剧。现在看来,真是令人心酸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