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女子遭到房东临时查房,沟通时发生问题,房东吵着要涨4000块钱房租。万万没想到,女子考虑后决定退租,却又遭到房东为难,不止要扣除押金,还不给出门证。女子去找物业解决问题,保安说:我们规定没有出门证,不予放行。
(案例来源:star星视频)
李晓在外地上班,租了套离公司比较近的房子住。这套房子的装修风格简约,正符合李晓的审美观。房东是一名相当热情的老大姐,终有一日露出了獠牙。
当时准备租房子时,李晓可谓是跑遍了整个城市。她刚刚毕业,手上没多少钱,又想找一个设备完善、安全的小区。房东所在的小区,安保是出了名的好,李晓不由动心了。
与房东商量后,房东报价每年2万元,感觉价格也能接受,李晓便租了下来。万万没想到,房子还没到期,房东便找上了门,甚至是有撵人的架势。
当时房东人站在门口,给李晓发信息说:到底在不在屋子里?李晓感觉语气挺强硬,赶紧回复短信道:我在呀,有什么事情?不料房东却让她开门。
对于房东突然驾到,李晓慌张起来,房屋还没收拾,连衣服都没穿好。她心下不高兴,虽然房子房东说了算,但是自己已经租了,那么就应该自己说了算。
此番房东上门来,怎可如此打扰人,这不侵犯个人空间吗?李晓隐隐有不祥的感觉。可是,房东人已经在门口,又不好说什么,只好将门打开了。
然而,房东进房屋后,表现出自己是主人的样子,倒背着手在房屋内审查起来。房间有3个卧室,房东转悠了2个,表情似有不悦,最终还要进李晓的房间查看。
与此同时,李晓朋友有些忍不下去,便张口阻拦道:屋子还没收拾,个人空间不便打扰吧。房东审视了会儿李晓朋友,脚虽没迈进屋里,但还是上下打量,心下生了个计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房东淡定表示:既然如此,我便不进去了。房子马上到期,下次房租要涨4000块钱,提前做好准备吧。双方争吵起来一气之下,李晓决定退租了。
可是,在搬家的前几天里,李晓特意看了天气预报,报道者说要下好几天大雨。李晓担心搬家不方便,又害怕被房东为难,便决定提前走。
这个小区管理严格,如果李晓想要带很多东西离开,需要经得房东同意。物业会给一张出门证,让房东来签字,谁知房东不给签,还找来各种借口挑刺儿。
房东表示:你住的这段时间,水管和洗脸池之类的磨损了,我要扣你押金,否则就不给你签出门证。李晓认为这些理由毫无理头,果断拒绝了房东的要求。
然而,眼看租房协议马上到期,李晓还是要解决搬家问题。房东那里拿不到出门证,只好找物业解决问题。
李晓说尽了好话,询问没有出门证,物业能不能通融一下?然而,保安却告知:没办法,这是上面规定,没有出门证不予放行。

1、没有出门证,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利阻拦出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虽然物业同房东签署了物业管理协议,但是这份协议应当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制定,超出范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物业不允许李晓自由出行,侵犯的是李晓的自由权,给李晓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2、房东随意扣押金,会面临什么处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押金属于一种抵押担保性质的财产,有定金的担保作用。在合同到期后,房东不能以水管磨损为由,扣除李晓上交的押金。李晓并没有违约行为,房东不可以侵犯其财产权益,押金理应照数退还。否则房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按照定金罚则,赔偿给李晓2倍押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李晓因出门证限制无法搬家,可以要求物业或房东停止侵害人身自由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物业阻止李晓出行,房东则不给签出门证,侵犯李晓的人身自由权利。李晓可经由公安机关调解,要求物业和房东停止侵害个人权益。如因搬家造成的损失,李晓也可起诉到法庭,要求物业和房东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文中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