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在网上买空调,买了2台花费7274元。满怀期待等待收货,万万没想到,摔扁的保温杯代替空调发过来了。男子一阵失落,店家安慰是赠品,承诺10天后发空调,可到时间网店竟然消失不见了。
(案例来源:小强热线)
夏季天越来越热了,赵强家中需要用空调吹凉,看到网上宣传空调还不错,货比三家后,便在一家网店下单2台性价比很高的空调,连同10块钱的运费,花了7274元。
买完空调后,赵强焦急地等待空调到货。过了几天时间,物流公司通知取货,赵强叫来一辆车,取快递点取货了。可看到快递箱子时,赵强傻眼儿了。
只见这个箱子只有一尺见方,打开快递箱子一看,里面只有一个保温杯,还是摔扁了的。赵强询问店家,自己要的空调去哪儿了?为何给发过来个杯子呀?
而店家却告知:天越来越热,空调的销量很高,货一直备不足,他们会按照订单慢慢排队发货。
同时店家还保证,不用担心货源问题,10日之内必发货。至于所送的这个保温杯子,是店家的一点歉意,摔扁可能是快递问题。殊不知,这是一个深坑。
本来赵强还想着,既然保温杯是赠品,摔扁就不要过多计较了。只要快递可以照常发,自己耐心等一等就行。可10天时间过去了,到了发货的日期,物流没有任何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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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赵强打开手机,在网上决定找店家商议。可点开那家店铺时,里面的商品已被清空,查不出来任何信息。赵强这才意识到,这家网店关门了。
赵强赶紧联系平台客服,要求给退款处理。可是平台客服却告知,他买空调的7274元无法退回,建议还是报警或者起诉吧。
经过调查得知,赵强是遭遇了网络诈骗。当时赵强下单后,店家发来的保温杯,就是空调的物流信息。而店家却说是赠品,还保证10日之内发空调,其实只不过是缓兵之计。
在网络平台上购物,超过15天后会自动确认收货。只要赵强收到货后,无论他收到的是保温杯还是空调,7274元的订单钱都会打到店家那里。
这是一种常见的骗局,由于店家并未上缴保证金,所以赵强的损失,无法从保证金中弥补。现在网店店主已经消失,平台只能告诉他自行去法庭处理。
对此,赵强肯定是不认可的。店家在网络平台销售空调,涉案金额并不低。网络平台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在管理方面有漏洞,才助长了店家欺诈行为。
而赵强的诉求则是,要么平台提供相应的帮助,将7274元讨要回来。要么平台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由平台赔偿这笔钱,赵强的诉求能得到解决吗?

1、赵强购买空调被骗7274元,平台监管不力,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网店轻易利用漏洞进行欺诈行为,是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管,信息审核内容不严格等原因造成的。
平台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致使赵强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以此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店家用保温杯代替空调发货,应当视为消费欺诈,赔偿3倍惩罚性违约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
店家用保温杯代替空调发货,其主观意识是故意逃避平台监管,获取高额的利润,侵犯的是赵强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中,店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的,需要赔偿3倍惩罚性违约金。值得注意的是,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也就是说赵强还可索要更高倍数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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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店家关门消失不见,已构成刑事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可立案调查。
《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店家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诈骗的手段隐蔽,涉案金额是7274元,达到了安徽诈骗罪刑事立案的标准,数额认定为较大。
从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来看,将会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店家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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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