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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从销售角度说,并没什么影响。早就有开发商试过用使用面积卖房做噱头,但是市场不买单,多数消费者没有这种“使用面积更公平透明所以我买这个”的概念,于是不能促销。

认为公摊面积取消很重要的,只是代表一小部分舆论,不能代表消费群体。而且还是以非专业人士为主,这些人对公摊面积的认知本身也是有问题的:销售方式变了,规划规范没变,走廊电梯都有具体要求,骨架那么大,按排骨卖还是按肉卖?

而现行法律规定面积误差问题,有约定从约定,给了开发商决定游戏规则的自主权。只要这一条不取消,一切面积上的游戏都是围绕着怎么忽悠人买房,对消费者没有更公平,也没有更透明可言。

有约定从约定的基础上,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这样: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算,但是在这个基础上,价格那一条加两款,一款是使用面积算下来多少钱,一款是这套房子多少钱。

后面补充协议加一条,无论面积差异多大据实结算,不赔偿,也不可以退房。另一条:不及时给钱还算购房人违约。

上述内容几乎没人看,大笔一挥就签了,不影响销售,也满足了“按使用面积”卖房的程序性规定。只是打印机多费了一些墨水,利好的不是房企也不是购房人,是HP。

从新闻角度,又是个大新闻,房地产市场对购房人更公开透明了!但是新闻过去也就过去了。

它红描翅那个黑画皮 绿绣鸡冠金镶蹄,可是那从来煤蛋儿生来就黑,不管你咋样洗呀那也是个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