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房屋征收和拆迁是常见的现象。但是,房屋征收和拆迁涉及到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进行。那么,房屋征收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房屋征收和拆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房屋所有者应该如何应对房屋征收和拆迁?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就来告诉您相关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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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要拆您的房屋,你要看看他们有没有合法的理由和手续。如果他们有,你就要按时搬走,不然他们可以找法院来强行拆你的房子。如果他们没有,你就可以拒绝搬走,或者找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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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拆房子,也不去申诉或告状,还不按时搬走,那么市、县级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拆你的房子。申请时要提供给你多少钱、存到哪个账号、给你换哪里的房子或者暂时住哪里等信息。如果您已经签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你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搬离房屋。所以这个协议也可以作为拆房子的理由和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必须由有关单位向法院申请执行,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唯一合法的强制拆除房屋的途径。

另外,市、县级政府在决定拆哪些房子前,要对没有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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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遇到强拆,一定不要着急,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或者寻找相关的拆迁律师,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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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