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是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7月11日上午,舟山市举行2023年“全国低碳日”活动暨海洋碳汇项目交易意向签约仪式,舟山市首笔海洋碳汇项目交易完成意向签约,开启了舟山市构建蓝碳富民新路径的探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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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卖方主体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买方签订交易意向协议书,就未来贻贝养殖项目减排量开展认购。

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存国介绍,“这次贻贝海洋碳汇直接产生者是我们公司下属的养殖渔民,得益者也应当是他们。主要方向是贻贝养殖全过程相关的科技创新、科学研究、固碳量核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贻贝产业后续发展的一些投入,共同助力贻贝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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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增孝表示,“作为企业,我们既要有社会责任,也有经营目标,所以希望蓝碳项目的推进能够有一个很好的市场的机制,更加促进企业与地方的海洋经济的发展有机的融合。”

本次活动,还对外发布了《舟山市海洋碳汇(蓝碳)交易机制构建实施方案》。同时,多位专家学者、行业企业代表分别以“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固碳与碳汇”、“海洋碳汇交易市场发展现状与展望”、“加快法律制度建设,保障海洋碳汇交易规范运行”等为题进行了主旨演讲,介绍了他们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实践与成果,并从多个角度为推动海洋碳汇发展建言献策。

作为我省努力建设国家经略海洋先行示范区的核心区域,舟山拥有盐沼、淤泥质光滩、碳汇渔业、无居民海岛等丰富的海洋碳汇资源。举办本次活动,既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作用,又可以为全省各沿海地市蓝碳富民提供样板,引领带动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经济、海洋产业实现长期、持久、可持续发展。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洪志标介绍,“我们将探索完善海洋碳汇交易项目规范化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保障海洋碳汇权属主体权益;逐步谋划完善舟山海洋碳汇核算技术和方法学体系,提升舟山在海洋碳汇领域的影响力。”

记者:郭福莱

编辑: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