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直播现场。记者杨涛 摄

被告刘先生辩称其发布的上述言论系陈述真实情况、不构成名誉侵权,法院认为,即使被告刘先生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也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表达,对被告刘先生的上述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被告刘先生的行为与原告黄女士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被告刘先生的行为构成对原告黄女士名誉权的侵犯。

直播结束后,谢燕临法官将作为轮值法官继续留在专栏在线答疑两周。

点击一键问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