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青网报道了一个消息,亮了亮了。
我早就说过,亲密关系是人类最后的安全区,如果亲密关系中的隐私可以拿来做武器,那么人人永无宁日。
而且!
敲黑板!
敲黑板!
如果用亲密关系中的隐私敲诈能够被
公开化、道德化、合理化,那么最大的受害群体,是女性啊!
勿谓言之不预也。
瞧瞧,北青网今天报的这个消息,受害人就是女人。
还就发生在上海。
青浦区白鹤派出所受理了此案,男子姓易。前女友姓张。
两人在2020年6月认识,交往了几个月后,女方张某提出了分手。男方不甘心,则提出要赔偿。
仔细看了看新闻报道中的两人对话,易某要求还钱的诉求,于法不合,但是从情理上,倒还有几分接近情侣之间的
“经济纠葛”。
为啥呢?
从两人聊天记录里可以看到,易某说张女士和他22号认识的,25号就提出要一个金项链,看样子易某是给买了金项链的。
易某还说,张女士经常说自己这没钱那没钱的,没钱支付房租什么的,都是他给掏钱的,现在要分手了,他就不干了,还发了一份表格给张女士,估计就是列出来交往期间自己花费的清单里。
其实说来说去,数目也不是特别大,易某向前女友张某某索要的数额总计在3万8.
咱们一码归一码来说这事。
第一呢,在男女交往中,那种认识了两三天就向对方要贵重物品的,也确实有点儿欠。
我觉得不分男女,如果开局就露出贪婪嘴脸的,张口就要一条金项链的,或者约个会都要对方报销打车费的,真的就该当断则断,没有然后。
说到这里,想起个真事儿。
一个富二代就曾经婉拒了某美女。
为啥呢?
就是因为双方交往了没多久,在5.20约会那天,美女撒娇撒痴问:
“今天520耶。”
富二代:???
美女:“我还以为会有礼物的。”
富二代:???
美女不甘心:“我都和闺蜜说了一定会收到你的礼物,现在要被人笑话了……”
从暗示直接变成了明示。
脑子清醒的人,此时通常会有两种做法,
一种是买件礼物,但从此不再来往。
第二种是,礼物都不买,吃完饭结账走人,从此也是拒绝往来户。
这个事儿里的富二代,就做得比较绝,吃完饭结账走人,从此不再约她。
很显然这个易某,又舍不得“没有然后”,要不就是他自身性别魅力有限,只能靠钱财填补两人的关系,他可能买了金项链,以及陆陆续续为张女士支付了一些账单。
男女之间这样的交往方式,也可以算是另类的你情我愿,各有所需。
一般人吧,要么是不会这么轻率地几千几万地在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身上,
要么花就花了,真分了,一番投入,都打了水漂,也就自己认了,毕竟好过一场。
但显然,易先生不打算这么认了。
他列出了账单,要讨回自己花的钱,说不定还要连本带利。
如果他只是列出账单要钱,可以找张女性当面要,可以上法庭要,却不应该做接下来的龌蹉事。
易某把两人相处时拍摄的不可描述的小视频,剪辑成20多分钟,发给张女士。
易某:“到时候我把自己面孔一打码,再把视频卖到网上去……”
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也是敲诈勒索罪当中最重要的一个犯罪要件的形成:利用他人的隐私,威胁索要钱财。
张女士给了6000多。
但易某索要的是3万多。
也算是比较狠了。
合着是要一分钱不费,
彻底白嫖最后还要赚一票的意思?
张女士就报警了。
——干得漂亮。
这是一个普法教育的好素材啊。
遇到这样的事,没别的途径,反手就是一个报警。
没别的途径!
敲诈勒索就跟家庭暴力一样,
只有0次和n次。
一旦开了口子,就会源源不断。
用师太亦舒的话说:“让一个人知道某个地方可以轻易地拿到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钱,就是毒品,当发现它可以唾手可得,得来如此容易的时候,人心中的恶魔就会释放了。
除了裸照和不雅视频做要挟,更多的是用不伦之恋要挟的。
这也是个真事儿。
某地方电视台的一个年轻实习记者,采访当地的一个女企业家,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
女企业家呢,风韵犹存,实习记者刚刚大三,血气方刚,互相就喜欢上了,就勾兑在了一起。
本来也就是一段风流韵事,但事情给男孩的妈妈知道了。
男孩的妈妈就打到了女企业家门上去了,说自己儿子吃了亏,必须得要补偿。
这事儿特别纳闷的地方就在于,其实这个男方的妈妈也不是无业游民,还是个有体制内工作的人。
大概就是觉得自己儿子亏了,或者她内心里不平衡?
总而言之,她找女企业家闹了一场,对方也不想惹事,她开口要20万,女企业家就答应了,而且马上十分痛快地给了20万,现金。
大概是20万现金拿得太容易了。
男方的妈妈回去想了想,过了一阵子,又找女企业家开口。
女企业家听完了,很平静地说行啊,跟她约了时间地点给钱。
男方妈妈美滋滋地到点儿就去了,心里大概十分得意有了一个无穷尽的生财之道。
确实,她要的这点儿钱,在女企业家身家里,根本不算什么。
但,她这次再去,出现在面前的,是警察叔叔和手铐。
当然了,警察叔叔肯定是把这个事儿给按下来的,但是架不住男方本身就是地方电视台实习生,消息还是传了出去。
大众莫名惊诧啊。
一是说到底,男方的妈妈也不是社会上那种赤脚大仙,一个有稳定工作有社保有退休金的人,何至于此呢?
二是也很惊诧女企业家为何第一次给钱,第二次不给了,毕竟这点儿钱,对她来说不算什么,现在绯闻曝光了,她还是会蒙受一些损失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女企业家是这么说的:
第一次之所以给二十万,是为自己的一时眼瞎、心软买单。看错了人,认赌服输,就跟做生意,自己没看好货,自己没看出来合同陷阱,亏就认亏。
第二次之所以坚决不给,很简单,对方不讲规矩。要完第一次说好了两清,又来要,那就意味着无穷无尽的敲诈,既然无穷无尽,那就快刀斩乱麻。
说白了吧,人心里都有杆秤。
敲诈勒索案中,受害者一方多数为女性。如果是男性,则多数是有身家有头脸的男性。
勒索者其实就是抓住了一个关键实施敲诈:对方的社会名誉。
易某手里拿着张女士的不雅视频——而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这样的视频一旦曝光,她就会没有理由地社死,因为有某些落后的评估系统在给加害者做帮凶:
能拍这样的视频的女人,啧啧啧。能被看到了隐私的女人就等于被污秽了,啧啧啧。
而有头脸有身家的男性,也一样是被绑票了社会名誉,有的是婚外恋,比如吴秀波。他包养情人的行为,当然是有违公序良俗的,作为“不道德的”隐私,被绑票了名誉。
有的则是霍尊这种,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不谙事实,胆小怕事,被对方威胁的网络暴力和舆论攻击吓住了。
但不管是谁,最终都会有杆秤的。
比如张女士,在被曝光不雅视频和长期受到敲诈相比,她最终选择了报警。
比如吴秀波,在长期被敲诈、威胁之后,最终也是选择了报警。
所以说到底啊,这些事,其实就别想着私下解决,是解决不了的。
人心一旦起了贪欲,必然要利益最大化,是她/他自己都控制不了的膨胀的恶魔。
所以,
最快捷最迅速最安全的方法就是:
“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