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备受关注的纠纷案件。该案涉及一所高中发布的招生简章,其中明确写道:“如果考生被985、211或‘双一流’高校录取,学校将给予5-30万元的奖励。”2022年6月,一名名叫小王的学生考入了一所“985工程”大学,但他要求学校支付承诺的奖金并未成功,因此他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法院认定小王符合该中学招生简章规定的奖励对象,因为他被“985工程”大学录取。因此,法院支持小王要求学校支付奖励金的主张。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并确认奖励承诺,这是对学生进行奖励的一种赠与行为。然而,学生能够考入大学,除了他们自己的努力外,也离不开学校和教师的培养。因此,综合考量全案情况,法院判决该中学支付给小王5万元奖励款项。这一判决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涉及学校未兑现给予考上985高校奖励30万元的事例,而判赔金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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