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杀死亲夫,若依当下法律,只怕再轻也要判个误杀罪,虽然不必以命抵命,但蹲上几年大牢想必是逃不过的。但在过去年月,针对这类案件,反倒是更显人性一些,比如发生在乾隆四十七年的“李张氏杀夫案”,其判决结果足以叫人称赞。
话说彼时河南鹿邑县有夫妻二人,丈夫名叫李东海,妻子嫁夫随夫唤作李张氏。他夫妻俩婚后七年一直未能生养,感情方面倒也不差,只是那李东海好逸恶劳,终日不干正事,以至家徒四壁,日子过得很是清苦。到后来两口子连饭都吃不上,李东海只得把尊严往胳肢窝一夹,领着妻子到处乞讨度日。
日子一晃,到了乾隆四十七年二月初旬。这天,李东海懒得出门要饭,偏偏犯了酒瘾又想喝上几口,于是催着妻子给他赊酒去。李张氏不但不肯去,还把李东海骂了一顿。李东海见指使不动妻子,赊酒之事只得自己来办。结果在酒坊当中任他说干了唾沫,人家坚决不赊给他。
没法子,只得懊丧地离开酒坊,寻思找什么人借俩钱再回来买酒。可找谁借钱去呢……
正在发愁之际,忽听背后有人喊自己的名字。赶忙回头一瞧,不是生人,是同村的光棍汉子赵老三。
一见赵老三,李东海立时来了精气神,走上前先是闲扯了几句可有可无的废话,接着伸手找赵老三借钱。赵老三兜里有钱,但不愿意外借。李东海酒瘾上头,又是非借不可。到后来李东海干脆脚一跺心一横,对赵老三说:“恁借钱给俺,俺把老婆借给恁!中不中?!”
“当真?”
“当真!”
“果然?”
“果然!”
赵老三用力一拍大胯:“中!就这么说定了!”
把话说完之后,赵老三从兜里掏出五十文钱交给李东海。李东海拿钱去买酒,赵老三屁颠屁颠地跑到李东海家,进门见了李张氏,把自己上门的缘由嘡嘡一说,李张氏抄起菜刀就要玩命。
赵老三不是什么硬汉子,见李张氏动了真格,吓得赶紧抱头鼠窜。一口气跑到酒坊,揪着李东海的袄领子,要李东海把钱还给自己。
李东海怎可能把钱还他,俩人吵吵了半天之后,李东海拍着胸脯说:“俺跟恁回去!她敢不从,俺就揍她!”
赵老三贼心不死,于是跟着李东海二次去见李张氏。结果李东海说话不算数,见了李张氏抓在手里的菜刀之后,没等赵老三有所反应,他先一溜烟跑没了影。
李张氏又羞又恼,于是找到李东海的族叔李添禄诉说委屈。李添禄听说侄子居然干出这种龌龊勾当,找来李东海臭骂了一顿,并威胁只要再有下一次,就把他从族谱中除名。
李东海惧怕老叔,也就只能认错,但是欠赵老三的钱却又是不得不还的。赵老三两次都没能得逞,心情很是懊恼,所以不依不饶地找李东海要账。李东海知道,要想叫赵老三不找自己要钱,就只能把答应赵老三的事情办妥。此后几日,李东海不停地对妻子吹耳边风,希望妻子能够成全他跟赵老三一回。
李张氏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也是贞洁烈女一名,想要让她就范,根本没门。李东海实在没辙,就只能躲了出去,赵老三找不着他,也就拿他没辙了。
躲藏的滋味并不好受,三天之后的三更时分,李东海偷偷摸摸回了家。他家没有院墙,屋门也已朽烂,可有门总比没有门强,好歹能落个心理安慰。
这时候李张氏已经睡下,隐约听见有推门声,慌忙警惕了起来。列位,一个妇道人家独自在家,黑咕隆咚屋里连灯都没有,突然有个人影出现在面前,恐怕换成谁都会吓得魂不附体。李张氏也不例外,见到黑影进屋之后,先是尖叫一声,紧跟着一把抓起藏在枕头下的剪子朝着那人扎了过去。枕头底下藏剪刀,分明用以自卫,加之李张氏由于极度紧张而陡生蛮力,所以扎出去的一剪子又狠又辣。李东海惨叫一声,抱着头跌坐在地上。李张氏则是尖叫着冲出家门,跑去族叔李添禄家中求救。
李添禄带人到了李东海家,方知挨了一剪子的恶徒非是旁人,正是自家侄儿李东海。这时候的李东海俨然变成一个血葫芦,血水从额头处止不住地往外冒。穷苦农家面对这种情况,第一时间会用灶膛里的草灰堵伤口。然而时间耽误的太久,加之伤情严重,把整个灶膛子里的草灰全都用了,也没能救回李东海的性命。没等天亮,李东海便吹灯拔蜡踹腿归西了。
这是人命,无论如何也不能随意处置。当地保长将杀死丈夫的李张氏押送官衙,交由太爷问罪。可怜李张氏,有理说不清,挨了一顿板子之后,又被太爷以“妻殴夫致死”的罪过,拟了一个“斩立决”。
案卷递交至巡抚衙门,时任河南巡抚的富勒浑看过案情之后,认为李张氏杀死李东海系“拒奸误伤”,并非故意杀害,因此此案不应以“妻殴夫致死”的律条判决。
案卷被驳回后重新拟罪,既然巡抚大人认为李张氏罪不至死,那就只得改判为“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奴。”
案卷再次递交巡抚衙门后,富勒浑仍不满意,坚持认为对于李张氏的判决依然太重。于是亲自写了奏折,连同有关此案的全部卷宗进呈给皇帝圣裁。
乾隆四十八年六月初九日,乾隆皇帝宣召刑部官员商讨此案。十二日,此案有了最终结果:“李张氏杀夫,系黑夜拒奸误伤伊夫身死,委系犯时不知,当照‘拒奸殴毙图奸之人’科断。”
如此,李张氏的罪责全免,既不必为死者偿命,也不必受流放之苦。而赵老三,则因为牵扯此案当中,好是挨了一顿打。本来按照富勒浑的意见,应将其“重律杖八十”,但由于此案当中的主犯李张氏被判无罪,因此赵老三的“杖八十”改为“杖三十”。如此一来,赵老三就能捡回一条命,真要打他八十板子,只怕这老小子非一命呜呼了不可。
一段李张氏杀夫案到此说完,此案被当时人记录在册,留给后世评说。观此案,不难看出,古代人在判案时似乎更讲“情”,尤其对于贞洁烈女,更是能不杀则不杀,能轻判则轻判。而当下则似乎更讲“法”,而淡化了“情”。到底是法大于情,还是情大于法,无疑是个难解之题,不知各位看官有何高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