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正是毕业季,很多同学走出校园准备找工作。一般来说找到工作后,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同学在报考辅警、书记员等岗位时,会看到“劳务合同”,这个时候就要小心了,和“劳动合同”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区别非常大。

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签的,签了合同才受《劳动法》保护。但是劳务合同就不一样了,隐患纠纷特别多,我们才说的“劳务派遣”就在此列,一定要特别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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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主体是确定的。而劳务合同不一样,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主体具有不确定性。劳务合同可以是法人之间建立,自然人之间建立,或者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建立。

由于主体不确定,因此隶属关系不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受《劳动法》保护。而劳务合同之间,往往只存在于经济关系,即其中一方支付劳动报酬,管理相对松散,维权起来也更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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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纠纷隐患较多

劳动合同签订有严格的规定,劳动数量、质量,最低薪资都会受到《劳动法》保护,但是劳务合同签订就很松散,由双方自行约定,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很容易产生纠纷。

而一旦产生纠纷,劳动合同可以发起劳动仲裁,后续可以诉讼,根据《劳动法》维护自身利益。而劳务合同并不适用《劳动法》,也很难发起劳动仲裁,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看双方约定,受法律干预程度比较低,维权难度比较大。很多同学工作中遇到纠纷,其实都是因为“劳务纠纷”,才迟迟无法解决。

3.谨慎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是基层很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常见的机关单位招聘临时工时,往往都会采用这种方式。这就要求各位考生擦亮眼睛,报名的时候看清楚,如果是劳务派遣性质,并且签订劳务合同,就需要仔细斟酌才行。

现在很多大学生签订劳务合同,后续出现拖欠工资、被随意辞退、辞退没有补偿等情况,都是劳务合同导致,风险比较大,自身权利也很难得到保护。与其出了问题维权困难,不如一开始就远离纷争。

大家对劳务合同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吗?欢迎留言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