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到底做不做得,这种事其实没有标准答案,不过一些事例告诉我们,有些好事还真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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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就出了一件做不得的好事,情节很老套,但教育意义还是很深刻。1991年,老王和妻子婚后不久就生了一个孩子,2002年离婚,孩子约定由老王抚养,因为教育问题,老王和前妻屡次发生争吵,在争吵中,前妻不止一次的告诉老王孩子不是他的。老王最开始也没有在意,以为只是争吵时的气话,直到2008年,忍无可忍的他带着孩子去做检测,结果表明,前妻没有说假话,这孩子还真不是他的,自己还真是戴了绿帽背了锅。

孩子这么大了,时间这么久,也有了感情,再加上孩子正上高中,老王还是一如既往的供吃供穿供花销,直到孩子大学毕业。农夫与蛇并不是一个寓言,而是用来教育人的,但人们往往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大学毕业后,孩子不联系了,失联了,前妻也一样,更麻烦的是老王身患重病,得了尿毒症。曾经的心血化为乌有,希望完全破灭,愤怒的老王将前妻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学杂费、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19万多,这种事,法院自然支持,替人养大了孩子,让别人拿出补偿也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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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与把孩子养大到二十多岁相比,简单不值一提,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但更不划算的是,这二十几年的光阴和心血完全白费了。如果这二十几年间,老王没有再婚,也没有自己的孩子,现在又还患上了重病,那注定这一辈子基本上孤苦无依,至少在亲情这一块是缺失的。孩子在17岁时才去跑去确定不是自己的,面对这个尴尬的时间,很有可能是没有第二个孩子的。其实知道事情的真相,做的事情应该是立即止损,不能再继续当接盘侠,不能指望孩子有良心会回过头来报恩,别忘了他有母亲,还有一个亲生父亲,这种必输的赌博继续玩下去,苦的只是自己。

血缘这个东西其实真的很奇妙,我们在管教孩子的时候,有句话叫做家鸡打得团团转,野鸡打得满天飞。意思就是只要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不管如何管教,到了吃饭的点,睡觉的时候,哪怕是脸上挂着泪,还是照吃不误,照样睡得香,在父母身边没有丝毫的问题。如果收拾的是非亲生的,别人家的孩子,被收拾孩子心里的仇恨甚至不能用语言来形容。娃儿还是自己的好,讲的就是这个理。

无法确定未来的结果,特别是像老王这种,绿帽戴了不说,这锅背得也挺长。孩子长大成材后,很大的几率的是不会再相认,老王居然还傻乎乎的继续干下去。或许说是出于好心,也有可能是于心不忍。但这种用生命和时间为代价换来的无需验证的结果,对老王来说,实在太过残忍,虽然起诉了,法院支持了,但对消失的几十年时间,对身患重病的现状,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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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痛骂孩子白眼狼,面对一起生活二十几年的人,一个身患重病的人,说消失就消失,说不管就不管。其实这种事,换到任何人身上都有自己的考量,有没有重情重义的人?当然有,但更多的还是屈服于现实。如果说孩子的亲生父母俱亡,回头对养他成长的人或许还有恩情,但在他亲生父母俱在的情况下,要想指望孩子对养他的人报恩,那实在是一件太难的事情,更何况身患尿毒症的人,对他来说只是负担,是不存在价值的,这种残酷的现实,用温情之类的东西是掩盖不了的。

造成这一切的其实还是老王自己,前妻数次的提醒都没有当回事,如果早发现,早解决,早日拥有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将来怎样,总归是自己的血脉。将来坟头长草,隔三岔五的总还有人清理,还是有人点上香烛挂上纸,响起的鞭炮告诉人们,身后事还是有后人在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