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4日讯(通讯员 孔蓉 李波 石琦)为进一步破解“停车难、停车贵”问题,花垣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花垣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6月1日起执行停车收费新规,让停车收费回归利民惠民初衷。

一是让“利”于市民。全县分为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不同区域收费标准不同。一类区域:县城东至浮桥;西至凉水井含蚩尤大道;南至检察院圆盘含衡阳路;北至城北大道含高速连接线。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二是让“惠”于市民。进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回执、交费票据等),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在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单次停车24小时以内的情况,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同时,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开放的内设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保障性住房中产权为当地政府的廉租房、公租房的内设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上述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是接受市民监督。全县机动车停车场入口处和收费醒目位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同时标明“12315、12345”举报电话,便于及时受理违规收费举报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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