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文明城创建工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治理,但仍有一些车辆没有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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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车辆乱停乱放应处以50-200元罚款,请以上车主或驾驶员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行时遵章行驶、规范停车。

—— 供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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