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杰,男,1975年11月生,四川井研人,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井研县三教乡初级中学校、井研县高级职业中学工作,曾任井研县高级职业中学食堂炊事班长、采购员。

2022年7月,庾杰接受井研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2月,庾杰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3年3月,庾杰因犯受贿罪被井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从最初收受供应商的一包烟、一条烟,到每月从不同供应商处收受‘烟钱’吃喝玩乐,我的胆子一天比一天大,逐渐在烟雾缭绕、灯红酒绿中迷失了自己……”乐山市井研县高级职业中学原食堂炊事班长、采购员庾杰在忏悔书中悔悟自己违纪违法的根源:都是贪欲和侥幸心理“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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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高级职业中学原食堂炊事班长、采购员庾杰在看守所忏悔自己的行为。

1975年出生的庾杰,父亲是一名小学教师,母亲是本分的农民。自幼在农村长大的庾杰,19岁便参军到部队,服役期间因表现出色多次获得嘉奖,并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转业后,庾杰回到老家一所初中食堂工作,生活工作稳定,一家人其乐融融。

2009年,庾杰调到城区职业中学食堂工作。由于厨艺不错,学校安排其当“大厨”掌勺,供应商来送食材时,都会自发地给“庾师傅”递上一支好烟。

慢慢地,庾杰结交了不少“朋友”,随之而来的消费和应酬也逐渐增多,席间自然少不了抽烟喝酒。可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并不能长期支撑庾杰如此消费和应酬。

“聚餐的时候,供应商老板发的都是高档香烟,摸摸自己兜里的普通香烟,感觉很不是滋味。”看着供应商们在聚会后可以豪气地喊一句:“老板,买单!”而自己却囊中羞涩,庾杰内心愈发失衡起来。

2014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庾杰担任了食堂采购员。面对这个岗位,长期在食堂工作的庾杰心里十分清楚——这里面“油水”很足。

从“大厨”到“采购员”,身份的转变也让庾杰的主场从“厨房”换到了“前台”。每天忙于采购食材,和不同的供应商打交道、谈生意,久而久之庾杰便和各个渠道的食材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大家对他的称呼也从“庾师傅”变成了“庾老板”。

不久,庾杰又兼任了学校炊事班长。

“庾老板,这是我外地朋友带回来的好烟,您试试看,还有一点‘烟钱’请笑纳,这次招投标还希望您多帮帮忙。”渐渐地,食材供应商们的奉承与“围猎”越来越多,他们打着“烟钱”的幌子,向庾杰送上好处费以期得到“关照”。

“也就一包烟、说几句好话的事,应该不算什么吧?”第一次答应帮食材供应商“办事”,庾杰心里还有一丝忐忑和不安,但当无数个一包烟升级为无数个一条烟后,尝到甜头的庾杰开始变得无所顾忌。

特别是听着供应商们毕恭毕敬地叫自己“庾老板”,庾杰的虚荣心更是逐渐膨胀起来。每逢周末或节假日,“称兄道弟”的供应商便会邀约庾杰出来交流感情,垂钓、棋牌、丰盛晚餐再搭配好烟好酒,“一条龙”式的服务麻痹着庾杰的头脑,也让他在自我迷失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底线一旦突破,贪欲便不可阻挡。抽烟档次越来越高的庾杰,从一开始“被动”接受食材供应商的“烟钱”,到后来主动向供应商索要“烟钱”;从开始为了不留痕只收现金,到后来对供应商微信转账全部悉数笑纳;从开始每月收受几百元不等的“烟钱”,到后来单笔金额就达几千元……

经查,庾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9万余元。

学校食堂关系师生切身利益。庾杰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在与食堂食材供应商交往中贪欲和虚荣心作祟,靠食堂吃食堂,最终滑向破纪违法的深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庾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庾杰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

来源: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