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顾客发现山姆店里的同一款蛋糕,在上海只卖95.1元,而在杭州却要卖165.9元,两者足足相差了70多元,顾客认为有欺诈行为,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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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顾客特别喜欢吃蛋糕,并且还是长期吃同一款蛋糕,不过最近她发现,这款蛋糕居然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卖价居然相差了70多元。

并且蛋糕都是在山姆店内售卖,按道理说不会相差太多,但是杭州要卖165.9元,而上海只卖95.1元。

要知道70多元可不是小数目了,到底是店家标错了价格,还是店家有意的呢?

顾客很是疑惑,于是就把自己发现的问题发布了出来,想问问大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否存在欺诈?

随后就有调查员介入此事,他们随即就给客服打去电话,问他们上海和杭州都属于一线大城市,消费也都差不多,为什么同款蛋糕的价格却相差那么多?

对方没有立即做出回复,而是说道:他们会把情况立即反映上去,有了结果后会立即回复调解员。

不过正当调解员在等待对方回复时,却发现上海的蛋糕价格有了变动,不过是从原来的95.1元,变成了现在的94.1元,相当于还降了一元钱。

而杭州店的蛋糕价格却没有变,还是之前的165.9元。这是什么道理呢?调查员很是不解。不过等调查员再次联系对方的时候,却无人接听。

有人说这种情况很正常呀!不同的地方卖不同的价格随处可见,一瓶水在超市里买卖2元,到酒店里就会卖5元、10元。

但也有人提出,这种情况不正常,因为他们是同一个店家,同一款蛋糕,只是地点不同而已,为什么是两个价呢?并且足足相差了70多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蛋糕在不同的地方,可不可以卖不一样的价呢?

顾客说的是同款蛋糕,但是具体里面的成分是否一样?使用的食材是否一样?做工又是否一样呢?大家不得而知。

如果任何一样有所区别,都会影响蛋糕最后的定价。

另外,大家觉得上海和杭州都是一线城市,消费差不多,但是并没有确定具体的地段。

如果是繁华的地段,租金会贵一些,里面卖的东西自然也要贵一些。如果是郊区,租金便宜,卖的东西自然也要便宜一点。

所以不应该光拿城市来做比较,还应该对具体的地段来做比较。

那么即使都在繁华的地段,也都是一线的大城市,蛋糕如果出现了价格差,这种情况允许吗?

有人说这种情况属于欺诈,因为同一商品在同一场所,却出现了不同价格的,法律上会认定为欺诈。

不过法律上对欺诈的认定是: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

所以在本事件中,虽然是同款蛋糕,虽然是在同一家店家,却不在同一个地方,一个在上海,一个在杭州,所以有价格差的情况,也不属于欺诈。

另外,对方已经是明码标价了,已经满足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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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了解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所以综合来看,店家不构成欺诈,因为对方已经是明码标价了,并且实实在在标注的是165.9元,至于顾客愿不愿意选购,那也完全取决于顾客的自愿行为。

有人也提出了,这属于不正当的竞争。

确实是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其目的是鼓励大家公平竞争,不要违背商业道德,扰乱经济秩序。

不过在条例中,并没有找到同款商品在不同地方,价格不一样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里面提到有关经营者的是,不能限制消费者购买任何产品,以此来排挤其他经营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所以可以看出,这两家不在同一城市的山姆,不存在不公平的竞争。

所以,顾客认为杭州店要卖165.9元的蛋糕,而上海店却只卖95.1元,他们并不存在违规的行为。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