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忻州市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住建部关于清脏治乱大扫除活动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及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复查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各方面,围绕城市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城市照明、便民市场、公园广场等涉及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主动探索创新,完善管理机制,不断谱写新时代“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新篇章,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上水平。

二、行动时间及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城市(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对各类市政设施开展整治。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水平

市容环卫部门要不断规范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持续提升城市道路及人行道清扫保洁水平;结合气候状况开展常态化清洗作业,通过冲洗、洒水、雾炮等拦尘作业手段,有效遏制城市道路扬尘;强化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场站出入口、校园周边、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市容环境保洁工作;每周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便民市场、公园广场、校园医院及酒店餐馆周边的“五堆”垃圾、“死角”垃圾进行排查清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清理工作机制。

(二)提升“城市家具”清洗保洁水平

5月中旬前,市容环卫部门要完成对城市主次道路两侧各类站台、座椅、花坛,标识标牌、交通护栏、隔离墩、公益广告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城市雕塑等各类城市公共设施全面清洗工作,并在以后定期开展“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城管执法市政道路、城市照明等部门要完成对城市家具摸排工作,对破损残缺的“城市家具”及时通知相关权属单位进行维修,对已损坏且失去功能或废弃不用的设施及时拆除;园林绿化部门要完成公园广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排查清洗维修,保持设施及周边环境干净清洁。

(三)提升垃圾中转站、公共卫生间服务水平

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垃圾场(站)公共卫生间进行全面排查,对城市范围内设詈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维护,对标对表,优化设施开放时间,全面提升全市垃圾中转站、公共卫生间保洁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提升违规占道规范治理水平

城管执法部门要督促沿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对易出现违规占道、出店经营等行为的水果店、便利店、电动车(自行车)店等商铺以及占道洗车、占道堆物等行为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对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占道经营的行为,在整治的同时,要强化规范引导,通过引摊入市,合理设置便民经营点等措施,规范其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城市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烟火气”。

(五)提升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5月上中旬,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市政照明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对违规涂写张贴的城市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清洗,提升城市洁净水平,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渣土运输车、商砼车抛洒滴漏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对道路两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规范整治力度,持续提升城市市容秩序面貌。

(六)提升市政道路设施运维管理水平

市政道路、城市照明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设施日常巡查和管养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窨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加装防坠网等防护设施,城市窨井盖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要进一步完善人行道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城市道路平坦、完好、连续、畅通,城市道路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要及时检查维护,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装灯率应达到100%,主次干道亮灯率应达到99%以上,背街小巷亮灯率应达到95%以上。

(七)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管养护工作水平

园林绿化部门要以城市道路绿化、公园广场景区及街头游园为重点,做好“缺株断带”、黄土裸露土地的补植补栽和绿地内苗木修剪等工作,提升城市绿化管养水平;结合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摸排梳理城市建成区内可利用的小块闲置土地,采取见缝插绿、治脏补绿等方式修建“小微绿地”“袖珍公园”等绿地,不断提高城市绿地率;同时积极做好城市古树名木及城市大树保护工作。

(八)提升便民市场、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水平

城管执法、园林绿化等部门要持续提升对城市管理系统负责的便民市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水平,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过夜清运现象发生:同时相关巡查人员要持续加大对便民市场、公园广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文明养犬等行为及时劝导,便民市场要规范设置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间,明确保洁责任,确保清场后道路及场地卫生干净整洁;公园要做好共享绿地区域管控引导工作,合理设置开放试点区域,加强环卫保洁巡查频次,提升开放试点区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共场所为市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九)提升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效能和水平

城管执法部门和园林、市政等业务技术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是否履行审查程序,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逐一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有关规定侵占破坏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非法移伐树木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餐饮洗浴、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行业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规范城镇排水户排水行为,提升污水源头治理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组,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率先垂范、冲锋在前,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手段,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城市管理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信息沟通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要在5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联络人员报回市局,并在每月28日在本级本部门工作月报表报市局汇总,同时在2023年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工作亮点报回市局(邮箱:xzcg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