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红书上看到这个问题,觉得挺有意思的。在这里回答一下。

所谓的权臣,他的权力结构必须是二元的,也就是说:

一, 他必须待在皇帝身边,掌握皇帝的一举一动,皇帝有什么想法想做什么事,他必须能第一时间知道。

我们以曹操举例,看他怎么做的。

自帝都许,宿卫兵士,莫非曹氏党旧姻戚“。

曹操建都许昌以后,献帝身边的“宿卫兵士”都被换成“曹氏党旧姻戚”,献帝的言行举止无一不在曹操耳目监视中。

建安九年( 204) 九月,曹操攻破袁氏老巢邺城,自领冀州牧,对冀州实行直接治理。邺城是冀州的治所,曹操从此长期居留在邺城,其司空府亦由许昌迁移到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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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许昌留给汉献帝了?也不是,搬家的话是因为住在许昌,太靠近忠于汉献帝的势力中心,太容易受到刺杀了。所以曹操要搬家去邺,这样即使汉献帝完全占领了许昌,他也可以挥军回许昌,把汉献帝势力一网打尽。

而对于许昌,曹操也没完全放弃,许昌设立丞相府留府长史,由丞相长史王必“典兵,督许中事”。曹操还设立司直官,司直官的职责是“佐丞相举不法”。代表曹操督察朝廷百官,反映出曹操力图加强对许都朝廷的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 汉献帝想发圣旨诛杀曹操?恐怕发出来没半小时,曹操就知道了,曹操完全可以拦截圣旨,甚至把圣旨”没收”!

有人说,三国演义中,不是有汉献帝给董承下诛杀曹操的衣带诏吗?这不算圣旨吗?

但其实这事在三国志中并不是这样记载的,董承可能真的声称自己有衣带诏,但矫诏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像《献帝传》、《献帝纪》、《献帝春秋》、《献帝起居注》这类记述汉献帝的专著中都没有记载过衣带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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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除了第一条:权臣能随时监视皇帝以外,第二条是什么?

第二条是,在军队中有忠于他的将领。这个将领必须能接到命令,毫不犹豫的执行,无论是杀入宫中,还是夺取城市控制权。

明代张居正无疑是权臣,他对万历皇帝的控制,一直持续到他死以后,那么他掌握的将领是谁呢?

从当时的历史看来,他手中的最强有力的棋子无疑是戚继光。

戚继光在剿灭了倭寇后,于隆庆元年(1567年),去北方赴命。至北京后,戚继光“充神机营副将”,没过多久,又成了明朝九边镇之一的蓟州镇总兵。

在九边重镇中,蓟镇属于边镇中的“内镇”,为京师门户,直接担负着拱卫京师的 重责。

对于防备北方蒙古而言,蓟州镇并非处于第一线,所以在戚继光到达之前,这里的军备已经荒废到完全不能称之为一支军队的程度了,连下场雨都能让这样的军队一哄而散。

而戚继光到了蓟州镇后,却从浙江调来军队(前后调来据说两万)充实和训练当地军队。把蓟州镇重新培养成一支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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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张居正正式成为权臣,他就完全把戚继光当心腹了。

首先是不停升官:

张居正以皇帝的名义进封戚继光“左都督,其加秩则少保兼太子太保,其阶则特进光禄大 夫。”

万历二年正月又升“实级大都督”。

《明史》所 叙 述:“凡是和戚继光不和的大臣,都被调走了,留下和戚继光合作的,全都是和他相处和谐的老同事。

而且戚继光向朝廷要钱,张居正也是说给就给。

1582年张居正去世,他的政敌开始反攻倒算,可彻底给张居正定罪前,就先把戚继光从蓟州镇旁边挪开,小心翼翼的丢到广东去。

等戚继光去了广东,朝廷才开始没收张居正的家产。

等收完家产定了罪后,朝廷才下令,把戚继光的广东总兵职位罢去。万历皇帝在处理戚继光的手段,说明他对戚继光与张居正的联系,是非常紧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