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延安市和长沙市雨花区相继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编外人员的权益保障,并有效控制编外人员数量和成本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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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国机构编制》杂志介绍,该市明确了一系列管理规定。首先,对于机关公务员和重要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岗位以及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聘用人员。此外,有经营性收入的事业单位一般不核定财政负担的编外聘用人员。对于有空缺编制和编内人员能够胜任工作的岗位,不再核定编外聘用人员。此外,后勤服务领域如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维修维护、园林绿化、车辆驾驶等方面,将推行社会化、市场化,实行劳务外包,不再核定编外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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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还明确了对编外人员总量的控制要求。用人单位需提出聘用计划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初审,最终由市委编委会审定后执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和调整。同时,延安市规定了编外聘用人员的平均工资标准,控制在2800元/月以内,并以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核定基数。这些费用将纳入财政预算。

另一方面,长沙市雨花区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根据区政府的规划,他们将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通过“规范一批、转化(消化)一批”的方式,有序推进编外人员的清理工作。他们通过择优转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对编外人员的消化与精简。自2019年以来,雨花区已收回并划转雇员实名制管理人员70名,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消化编外人员130名,实现了近5%的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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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延安市和长沙市雨花区,云南楚雄、广东惠州、湖北十堰、江苏徐州等地也在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推出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优化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控制编外人员数量和成本开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些举措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指导,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精细化管理,我们有望进一步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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