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9日上午,吉林大学校园内的锅炉房里,几名工人正在对已经两年多没有清理过的锅炉进行清理作业,清理掉炉膛内积攒得很厚的粉尘。清理着清理着突然1名工人“哎哟”叫了一声,“什么东西?”

铲子磕到了一堆硬物。

说着,几名工人将周围的粉尘清理开,结果从粉尘内现出来的居然是一堆人骨。在看清是什么东西后,几名工人当即吓坏了,叫着“有死人!有死人”奔出锅炉房,一路跑往吉林大学保卫处报告去了。

十来分钟后,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侦察员们赶到现场,又过了十来分钟,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察和技术人员也驱车赶到,联合进行现场勘查。

锅炉坑道内发现了几件破衣服,还发现了一张被烤焦了的蓝色听课证,上面的字迹依稀可辨:张乃东,男,24岁,(铁道部)长春机车厂工人。

经过法医对尸骨的尸检,尸骨的颈部系着一根较长的麻绳,颅骨上也有明显的钝器伤,判断是他杀。

侦察员们来到长春机车厂核查,在长春机车厂保卫处的配合下很快查明该厂的确有一个名叫“张乃东”的工人,但他在两年前就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最后一次有人在厂里看到张乃东是在198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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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长春机车工厂正门

随即警方寻来张乃东的家属对现场寻获的衣服进行辨认,但是由于衣服已经破烂得面目全非,根本无法辨认。于是警方采集了张乃东父亲的血液样本和张乃东生前的证件照片,将尸骨的颅骨和张乃东的正脸照片进行颅骨重合照相,同时提取尸骨的骨髓和张乃东父亲的血液样本进行血型比对,结果证明尸骨就是失踪两年的长春机车厂工人张乃东。

接下来摆在警方面前的问题是:谁杀死了张乃东?张乃东的尸骨为什么会出现在吉林大学的锅炉房里?

由于发现尸骨的时间距离张乃东失踪的时间已经接近两年,许多线索已经无从查考,当年认识张乃东的相关人员也因为记忆问题而无法回忆起更多有价值的线索。现场勘查又没有提取到任何有关凶手的痕迹物证,要侦破此案,难度可想而知。不过,朝阳分局依然从紧张的人手中抽出6名警力组成专案组侦办此案,围绕张乃东的社会关系进行艰难的排查。

吉林大学老校门(今吉林大学前卫北区)

经过排查,从1984年6月开始,张乃东就经常和自己的小学同学——原吉林省水利设计院101机组工人滕国斌频繁见面,至张乃东失踪为止,两人多次盗窃名贵花卉君子兰到花市上倒卖。而巧合的是,滕国斌因为在1985年盗窃君子兰被抓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此时正在长春劳改一支队服刑。

专案组来到吉林省水利设计院调查滕国斌在被开除前的情况,结果查明从1984年6月初开始滕国斌就连续旷工数日,6月12日那天滕国斌突然回单位,向互助会借了50元钱后离去,7月2日才回来上班。单位人事科问他旷工期间的去向时,滕国斌说和一个在长春机车厂工作的同学到沈阳卖君子兰去了,但这个同学叫什么名字他始终不肯讲。

不过,滕国斌同机组的工人崔涛证实,6月12日那天,滕国斌带着一个叫张乃东的长春机车厂工人来到单位,向他借了30元钱。专案组拿出张乃东的照片让崔涛辨认,崔涛一眼就将照片上的人认了出来,“没错,就是这个人!”

专案组调出了滕国斌的案卷卷宗,上面白纸黑字地记载:1984年8月在辽宁省金县、盖县和鞍山等地流窜作案,专门盗窃居民家养的君子兰,然后前往沈阳南湖公园附近的花卉市场进行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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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兰

随即,专案组的两名侦察员连夜赶往沈阳,在南湖公园花卉市场的管理部门查到了一条查处记录:1984年6月10日,有两个男青年在南湖公园倒卖君子兰时被他们查获。

在审查中,一个男青年出示了一本吉林大学的蓝色听课证,上面写着:张乃东,男,24岁,长春机车厂工人。但是两人趁管理人员不备,夺下听课证后放弃君子兰逃之夭夭,但是管理人员在记录本上已经写下了张乃东的名字。

同时,另外2名专案组侦察员前往金县查访,滕国斌在金县的亲属提供了一个情况:滕国斌在6月15日跑来金县告诉他:自己犯了一件事——在长春将一个人的脑袋开了瓢,老家是不能回了,在他这里坐卧不安,情绪反常,又给老家写了一封信寄出,几天后滕国斌的父亲独自来到金县亲属家,父子俩在房内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随即专案组直接正面接触滕国斌的家人,在反复宣讲国家政策下,滕国斌已经出嫁的姐姐提供了一个情况:1984年6月13日早晨,滕国斌突然来到她家,神情非常慌张,告诉她说:“我和张乃东在沈阳卖君子兰,把市场管理员打坏了,张乃东已经跑了,我也得出去躲几天。”然后向她要了40元钱和在金县的亲属地址后就走了。

滕国斌的父亲在反复工作下交出了滕国斌从金县给他写的信:“我是一个不孝之子,我有罪,以后不要管我了……”

总结以上调查所得,专案组认为:滕国斌和张乃东一起倒卖君子兰,因为张乃东被管理人员记下了名字,为了杀人灭口,滕国斌杀掉了张乃东。从作案时间上分析,1984年6月10日滕国斌和张乃东在沈阳卖花,12日两人结伴来到滕国斌的单位借钱,13日早晨滕国斌一人跑到金县他姐姐家,说明张乃东很可能在6月12日夜里被害。

1986年5月26日,专案组在长春劳改一支队提审滕国斌,当被问及“1984年6月12日夜里你去干什么了”时,滕国斌虽然百般抵赖,但明显已经惊慌失措。当专案组将手头掌握的证据一件一件摆在滕国斌面前时,滕国斌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终交代了自己杀害他的小学同学张乃东的犯罪事实:

1984年6月初,两人合谋盗窃了金县一居民家的君子兰,然后拿去沈阳销赃。6月10日在南湖公园花卉市场卖花时被市场管理人员察觉,虽然最终跑了出来,但还是被记下了张乃东的名字。两人在6月11日逃回长春,滕国斌对张乃东说:“咱们偷花一旦被发现肯定没个好”。

6月12日去滕国斌的单位借钱准备外逃,当晚,2人撬开吉林大学锅炉房窗户并在锅炉房夜宿。张乃东很快进入梦乡,而滕国斌则在想:在沈阳被抓时,他们只知道张乃东的名字,如果张乃东被抓他一定把我供出来,倒不如把张乃东杀了,那谁也不会知道这件事了。

下定决心后,滕国斌起身拿起锅炉房里的镐把,对着熟睡的张乃东头部连锤数下,张乃东连哼都来不及哼就一命呜呼。随后滕国斌从张乃东的衣兜里翻出150元钱,然后用一根绳子勒住张乃东的脖子,将他连同听课证一同投入锅炉房的烟道里(张乃东的尸体投入烟道后呈吊挂姿态悬空),然后用一块水泥板将烟道盖上后逃离现场。

至此,这起发生在吉林大学锅炉房内,时隔两年才发现的命案真相大白,滕国斌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整理自静思的文史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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