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十岁男孩失联,又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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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猗一10岁失联男孩证实已遇害 凶手疑为生母和继父

最新报道,临猗县公安局于2023年5月23日找到失踪人员张某某,已确认死亡。警方带走的两位嫌疑人,正是张某某的生母和继父。他们在作案后,将孩子埋在了墓地中。

谁都没想到,一宗离奇的失联案件,却发展成生母弑子的家庭伦理惨剧。而在之前,小男孩的生母和继父,还报警并发布了寻人启事。

都说虎毒不食子,母子连心,要怎样的蛇蝎心肠,才忍心对自己的孩子下毒手?要怎样的残忍冷酷,才能在作案后,光明正大的面对镜头,假惺惺地发布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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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禁让人想起前不久重庆姐弟坠亡案,亲生父亲张某离婚后,联合女友作案,将2岁的女儿和1岁的孩子从15楼摔下。

同样的禽兽父母,同样的家庭悲剧。孩子本是婚姻的结晶,在一段婚姻结束后,却成了家庭重组的牺牲品,成了祭品。

为什么会有如此悲剧发生?此案中,有几个细节值得深思。

据报道,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母亲,不让他和亲生父亲联系;而亲生父亲说,他和孩子已经一年没见过面了,监护权无法履行。对于前妻再婚后与王某某是否生育,转而对这个遇害的小男孩不好,孩子的生父并不知情。

还有报道提到,孩子的继父,也就是嫌犯之一,因为家暴的原因,离了两次婚。而孩子找到后,有骨折、烫伤的痕迹,他大概率遭到了家暴。

不难想象,在遇害之前,这位小男孩处在某种“牢笼”中,亲生父亲无法关照,得不到来自父亲的关爱;生母和继父,在重组家庭后,将他当成了新家庭的负担,对他暴力相向。

所以,这不仅仅是人性的扭曲,也不仅仅是个体式的悲剧,因为它带出了一个更沉重,更普遍的命题:父母离婚之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该如何得到保护?

孩子的监护权问题,重组家庭带来的家暴、虐待问题,又该如何破解?

类似的极端悲剧固然少见,但事实上,父母离异后孩子无法健康成长,被冷落甚至虐待,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例,可谓比比皆是。

《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抚养权归属,通常采用的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然而这只是一种理论情形,像本案中,小男孩被生母领养,而生母不让孩子和生父联系,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全部脱离了生父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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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起并不突然的悲剧。继父的家暴劣迹,生母对生父抚养权的隔离,小男孩曾经可能遭遇到的虐待,等等,都是悲剧的伏笔。

所以,我们要严惩凶手,让丧尽天良的禽兽父母付出代价,更要深入思考,如何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让他们在父母离婚后,在重组家庭后,也能够更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