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强行拆除养殖场的后续来了,农业执法水平有待规范和提高
只是接到举报,在不通知养殖场主人的情况下,农业执法大队就把村民卢某的养殖场拆除的后续来了。
村民卢某建养殖场占用的土地是无主之地,由于贫瘠不适合种植农作物,已经荒废了十几年。
卢某在建养殖场之前,和村里的村民和村委会都沟通过,村民和村委会都没有反对,都默许了。
也就是说,卢某并没有非法占用耕地,而且还是和本村村民和村委会打过招呼的。
只是有人举报了,农业执法大队就进行强行拆除而且还不通知当事人,太过武断,是不合理的。
有人举报,在完全了解实际情况后再行动也不迟,养殖场就在那,它也跑不了。再说谁还没有个仇人,万一是恶意举报呢?
看来农业执法的方式要有所改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不能简单粗暴,要先沟通了解之后再行动
现在,村民卢某的养殖场被强拆之后,猪四散奔逃,而且都还没有出栏,只能贱卖,损失肯定不小。
农业执法大队要负很大的责任的,应该对村民卢某进行赔偿,不能让村民卢某一个人独自承担损失。
希望这次事件能够给农业执法一个警示:
(1)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不要莽撞行动。
(2)农业执法是为农民服务的,不能凌驾于农民之上。
(3)农业执法要文明,有温度,不能暴力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