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3名干部被查、被处理和被判刑,涉及1名县处级干部、2名厅局级干部。

一、滁州市纪委原常委、二级调研员庄庆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县处级干部

滁州市纪委原常委、二级调研员庄庆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在接受阜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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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业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厅局级干部

经查,杨业峰身为长期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知敬畏、肆意妄为,近于全面破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绞尽脑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与当地黑恶分子沆瀣一气,公然为其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见利忘义、官商勾连,以服务企业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雁过拔毛、大捞特捞,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任职地区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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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鞍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宋金虎一审获刑10年3个月

厅局级干部

5月17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鞍山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副主席宋金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宋金虎利用担任马鞍山市雨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鞍山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个人或单位在项目承接、工程建设、安全检查、证照办理、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62.45721万元。

宣判后,宋金虎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