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如果人民饱受暴政不公的逼迫,到了无以为生连死都不怕的时候,(统治者)又怎能用死来威胁他们呢?

2000多年前的这段话至今听来仍旧振聋发聩,历史的长河不断向前,然而一切似乎仍旧不断重复。

2022年10月14号,黑龙江省肇东市前副市长孙某志正在悠闲自得地拉着二胡,可是他却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被命运之神按下了停止键。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农猛地从孙某志的背后窜出,揪住他的衣领拿出明晃晃的长刀连捅了20多刀,导致孙某志当场死亡。

而犯下弥天大祸的这位老人却没有逃,随后自杀身亡。

一位年近7旬的残疾老农,一位退休的前副市长,两个本不该有交集的人,却因为一块耕地引发了一场官司,更导致两人双双殒命。然而,在这位名叫隋某义的老人在去世后,广大村民打着大横幅,送花圈,称之为英雄,送葬队伍延绵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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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血案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为何凶手却反而被称之为“老英雄”?

一块土地引发的血案

1993年起,东发乡同发村将一块8.7亩的土地归还给隋某义(曾经因为隋某义超生,被村委收回),作为口粮田。

随后这块土地便登记在隋某义的名下,建立了往来账目,并且隋某义按时向国家缴纳该块土地的农业税,提留统筹税等,并领取了国家补贴,成为了这块土地的明确的承包经营人。

自此,这块土地便成为了隋某义养活一家的主要收入,他勤勤恳恳、从不间断的种了29年,拖着残疾的身体靠着这块田养家糊口,把几个孩子拉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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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这块土地被隋某义耕种了近30年之后,竟然不属于他了。

2021年7月,隋某义被当地的一位退休副市长孙某志告上法庭,声称土地为他所有,要求隋某义立即归还,并附带赔偿80万元。

接到法院的传票,犹如晴天霹雳,隋某义这位年近7旬的农民被击得晕头转向:自己家种了30年的土地怎么一夜之间竟然属于别人了?自己竟然还要承担80万的赔偿?

原来,早在2002年的时候,这块土地就已经不属于他了。

现在担任黑龙江省肇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的辛某辉,原来在2002年曾担任地级股股长,在隋某义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规把这块土地转移到的原肇东市副市长孙某志的名下,并为其办理了“国有土地所有权证”。

后来,孙某志从副市长的位置上退休之后从政界转入商界,建了厂房,开挖了渔厂当上了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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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着官场的人脉,孙某志得到消息,隋某义的这块土地市里面因为要扩建五环会被征用,到时候会有大笔的补偿款。于是孙某志便一纸诉状将隋某义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被占用的土地,并且赔偿80万元的损失。

自己耕种了30年的土地,怎么会在十几年前就属于别人了?隋某义不服,拿出了村里使用的台账登记,交公粮,农业税记录,还有领取的国家补贴的记录等等,却一审败诉。因为孙某志手里有“国有土地所有权证”这个“铁证”。

隋某义不服判决,再次上诉,然而法院还是维持原判,因为法官只认孙某志手里的土地所有权证,却不问这个土地是通过什么途径来到孙某志的手中的。

一次次地上访,一次次被拒绝,当了一辈子老实巴交的农民,隋某义怎么能斗得过手眼通天的孙某志?据说孙某志不但曾经高居副市长的宝座,而且四个儿女现在也在省里面当官,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啊!

更为令人气愤的是,孙某志在隋某义败诉后曾经得意洋洋地说:“如果我败诉了,方圆百里之内我跪着走,见到一个人就喊他爷爷!”

最终,法院判处隋某义败诉并要求其在2022年10月24日前,必须把土地使用权还给孙某志。

可以想象,老实巴交的隋某义已经被逼到了何种地步,本来属于他的东西就不多,可是还有人要把这仅剩的一点也要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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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他对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牵挂吗?没有,他对这个世界可能仅存的就是憎恨。

2022年10月14日,眼见再有十天自己耕种了30年的土地就要被夺走,隋某义不但失去了唯一的土地,还要背负80万的巨额债务,他已经绝望了。

哀莫大于心死的隋某义终于做出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携带了一把长刀,找到了正在悠然自得拉二胡的孙某志,连捅了20多刀,将其杀死,然后自杀。

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民,对方是官,走正常途径是斗不过对方的。从接连两次败诉,再到上访无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于是,这位老农骨子里朴素的想法便是“一命换一命”,用自己的“贱命”兑掉副市长的“贵命”,自己承担所有后果,为子女保留住这一块土地。

耐人寻味的是,“杀人凶手”隋某义将原副市长孙某志杀害后,反而成为了村民眼中“为民除害”的老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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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隋某义自杀后,当地村民纷纷敬献花圈,并在白布上面大书:“沉痛悼念隋某义老英雄,为民除害造福一方,愿隋老英雄一路走好,百姓永远怀念您。”

百姓心中的价值观是朴素的,谁是英雄谁是恶人,自有定数。

事情远未结束

虽然这块土地已经闹出了两条人命,但这块土地的归属权仍然没有得到最终的解决。

隋某义的几个儿女仍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举报和投诉,希望政府能够给出明确的回复,这块自家耕种了30年的土地,到底属于谁?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起血案并没有引起当地媒体的广泛报道,至今政府也没有给出明确的正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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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以务农为生的人最后的保障。如果有人把这仅存的一点希望都要夺走的话,那么你要么反抗要么死亡。

一个人最害怕的是什么?是看不到任何希望。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一个人?

当法律无法保护那些无权无势的弱者,当弱者不得不用自己的生命捍卫自己的权益的时候,惨剧的发生到底是谁的错?

人与人之间生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是唯一平等的就是每个人只有一条命。莫欺老实人,当你剥夺了他的一切的时候,有可能他会以命换命,毕竟这是他仅剩的东西了。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做人要有德,做事要有度;切不可以权欺人,以势压人!

希望我们不再听到,不再看到这等令人心碎的惨案了,因为这意味着社会又把它的黑暗面向我们展示了出来,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法治社会的地步。

愿隋老先生在天堂能安息。

您对这起土地引发的血案有何看法,希望能留言讨论,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