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之下,活埋小妾,这是发生在乾隆二十五年的一桩惨案。但若细说起来,这名小妾倒也是个该死之人。缘何说出此话,还有下文要讲。
话说乾隆二十一年三月间,河南中牟县的富户秦衍,恼恨年老无后,愤而将妻子王氏赶出家门,托中间人买了个年仅十八岁的完氏为妾。
秦衍彼时年过半百,而完氏却正值青春,老夫少妻的日子过起来很是郁闷,婚后四年,完氏一直未能有孕,秦衍自知耕牛无力,并非田亩不肥,因此每日里到外面买醉听书,而不愿回家面对完氏。
说话间,到了乾隆二十五年。这年正月,同属中牟县的村户戴进才经人介绍,来到秦衍家中打长工。双方议定一年工钱两千三百文,戴进才的母亲和妻子可在秦家的空房居住,秦家不得收取租金。
一眨眼,到了四月间。初十日的傍晚,戴进才去见独守空房的完氏,向完氏讨取转天要用的农具。哪想到,主仆二人几句交谈过后,竟相互抛投眼神,随即调戏成奸。
戴进才白占了便宜,自是不亦乐乎。于是乎,又在十三日,趁着主人不在家的当儿,进到完氏的房中享乐。如此数次,秦衍竟毫无察觉,反倒认为戴进才干活卖力,对其大加赞赏。
只道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回两回没人发现,一等时间长了,准得露馅不可。戴进才与完氏之间的勾当,秦衍蒙在鼓中浑然不觉,而戴进才的妻子张氏却发现了端倪。张氏并非什么善净女子,对着戴进才大发狮子吼,吓得戴进才只得将实情招认。同时,央求张氏千万不能把这件丑事张扬出去,要不然,不但一家人的生计保不住,闹不好还要吃官司。
张氏虽不善净,却也不糊涂,她让戴进才向她保证,只要不再跟完氏来往,她就当没事发生过,可一旦被她发现两人继续勾搭,那就别怪她翻脸无情!
起初几天,戴进才倒也老实。可偷惯了腥的猫儿,又怎会因为挨了一顿骂,就从此不再偷嘴了呢。苦熬一阵子之后,戴进才认为张氏已经放松了警惕,于是偷偷又去跟完氏相会。
他可万万没想到,张氏只是假装松懈,实则一双招子擦得亮亮的。那天是乾隆二十五年的四月二十四日,戴进才与完氏之间的丑事被张氏逮了个正着。任由戴进才下跪叩头,张氏仍旧不依不饶地大声吵吵。这一闹腾,不但四邻五舍全都知道了怎么回事,就连在酒馆买醉听书的秦衍也很快得着了信儿。
戴进才担心主人回来之后对自己不利,于是什么也顾不得拿,一猛子冲出秦家,寻了个隐蔽去处躲了起来。而张氏则在闹腾过后,意识到闯了祸,也赶紧匆匆忙忙离开秦家。只有戴进才患有腿疾的老娘仍旧留在秦家,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只能以泪洗面,咒骂儿子儿媳是孽障。
秦衍回到家中,先将院门紧闭,再用马鞭抽打完氏。完氏挨不住打,跑到秦衍的堂弟秦珠家中躲避。秦珠已经知道这位小堂嫂干出的勾当,不但不予收留,反倒用绳子捆了完氏送回到堂兄面前。而后,秦氏兄弟对完氏动用私刑,待将完氏打得遍体鳞伤之后,秦衍将捆住完氏的绳子松开,喝令完氏用这条绳子自缢。
完氏才刚二十出头,怎肯自己了断卿卿性命,因此苦苦哀求秦氏兄弟给她一条生路,她发誓以后一定好好听话,好好做人,再也不会干那些不检点的勾当。
秦珠见堂嫂言语真切,于是请求堂兄饶过堂嫂这回。秦衍早已气炸连肝肺,哪里还肯答应,抡开木棍猛击完氏的额头,将完氏打晕后,再用刚刚解开的绳子将完氏捆绑结实。接着,开房门走出去,吩咐一个名叫吴存的下人到后院挖了一个坑,他要将完氏活埋。
秦珠本来进行过劝阻,但拗不过堂兄,于是帮着堂兄将完氏拖至坑边,将尚有气息的完氏推到坑中,封土掩埋。可怜这位完氏小夫人,只因自己不检点,而落得如此一个下场,直教人又怜又恨。
完氏被活埋后的第三天,戴进才偷偷去看望老娘时正好撞见吴存,吴存平时跟他私交不错,于是将完氏的下场相告。听了吴存之言,戴进才吓得魂不附体。他担心自己会遇害,于是一口气跑到县衙,先将活埋完氏的秦氏兄弟给告了。
经过仵作检验,死者秦完氏,系遭受毒打后,被埋进土中闭气而死。而对于审问,秦衍、秦珠两兄弟并未否认完氏之死跟自己无关。如此,也就没有什么再细查的了,中牟县依照律条,将秦衍依“夫殴妾致死”律,拟“杖一百、徒三年。”
秦珠依“谋杀人从而加功”律,拟“绞监候”。
戴进才依“雇工与主母通奸”律,拟“杖一百、流三千里”。
吴存虽然不曾害人,但因其知情不报,且那个活埋完氏的坑又是出自他手,故而将其拟了个“杖一百,流三千里”。
这就怪了,明明秦衍是害了完氏性命的首恶元凶,为何才只是“杖一百,徒三年”?而秦珠却要为完氏偿命?
这是因为,完氏是秦衍的妾,而非正室。在当时,小妾仅是一件买回家的器物,类同于猫狗牛马,违拗丈夫或背着丈夫与人通奸,犯了“七出”之罪,丈夫有权将其赶出家门,甚至可以使用私刑处决。只不过由于手段过于残忍,所以秦衍才被拟了个“杖一百,徒三年”。
而秦珠所犯的乃是小叔杀嫂之罪,完氏有错不假,但他无权拿走完氏的性命。所以,他要为完氏偿命。
但是,此案最终并没有按照中牟县拟出的惩罚结果实施,此案经由河南巡抚吴达善上奏给朝廷后,由刑部重新对四名犯人拟罪。
四人之中,除戴进才依旧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三人均予以轻判。
秦衍改判为“杖八十、徒二年。”
又因为考虑到秦衍年纪大,恐怕挨不住八十板子,故而改为“杖三十、免徒。在家自省”。
也就是说,秦衍只需挨三十板子就可以,不必受牢狱之苦。
秦珠改判为“杖一百,免死。在家自省。”
吴存则是“杖一百,免流。在家自省。”
乾隆二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刑部将对于这起活埋小妾的拟罪结果上奏。十六日得到皇帝批复:“依议。钦此。”
如此判决,不知在今人眼中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