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5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今天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据通报,2020年至2022年,济南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大显著特点是物业公司胜诉率高,业主上诉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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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报会现场(图片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济南市两级法院共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4717件,结案14779件。一审收结案数量和二审收结案数量均呈下降趋势。

辖区内基层法院审结的该类案件中,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原告主张物业费和滞纳金的案件占比92.8%,业主和业委会作为原告主张返还物业费、赔偿损失、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案件占比 5.6%;其他占比1.6%。

《白皮书》显示,案件还呈现以下特点:

收案逐年下降,大多纠纷诉前化解。2020年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部署了 “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济南市各辖区积极响应,深入贯彻落实,在减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起到关键作用;此外,法院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部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诉前调解阶段已被化解,进入诉讼程序的物业纠纷案件减少。

标的额较小,但诉讼成本较高,司法资源耗费较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一般较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77.67%。但作为业主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带来的诉讼成本较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多次送达、现场勘验、多次调解,在诉讼程序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与其他类型案件并无区别。

诉讼请求较为单一,但抗辩理由多样化。当前全市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仍以追索物业费、滞纳金为主,但因物业服务的开展涉及到建设单位、水电供应、电信消防等多个管理主体,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涉及物业的维护、公共秩序安全的维护等多个方面,加之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的欠缺,致使业主无法准确识别责任主体,抗辩理由多样化。

群体特征明显,矛盾化解难度大,审判结果具有示范效应。物业公司为追索物业服务费,往往会同时起诉小区多个业主,业主基于相同的诉讼地位容易形成同盟,产生从众心理和放大效应。一旦被诉至法院,双方矛盾尖锐,鉴于法院判决或调解结果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物业公司为防止其他未涉诉业主效仿,在物业费上作出让步的调解意愿较低。

对此,《白皮书》建议,建设单位做好承接查验工作,建立物业售后维修服务体系;物业服务企业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广大业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权利;不断完善行政监管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加强行政管理。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