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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信用安徽”发布惩罚公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新安康民食品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如下:

1、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伍拾元整(¥50.00元),罚没合计贰万零伍拾元整(¥2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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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淮安

素材来源:凤凰网安徽、图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