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了#郑渊洁告别书#,以及他之前的微博,如表态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发现导火索其实是他提出的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商标商号侵权申请未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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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渊洁的“告别书”中,他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出的驳回理由之一是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有“德国血统”。

这话说得实在太能挑动情绪了。

事实上,在郑渊洁自己4月3日的微博长文中就有写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两个驳回理由:

一,郑渊洁原创的文学角色舒克的影响力局限在图书领域,在燃气设备领域没有影响力。相关公众见到舒克牌燃气阀门不会想到郑渊洁的舒克;

二、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是德国Schuck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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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官网显示,该公司是一家与国际阀门业知名企业-舒克(schuck)集团公司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专业生产各类燃气设备及燃气专用阀门。

合资成立公司,正常的商业经营,上升到“血统论”大可不必。

早前,郑渊洁在接受红星新闻的采访时被问到,德资企业Schuck要进入中国市场,为什么不允许人家把自己的品牌名称音译为“舒克”。

他的回答大意就是说他笔下的角色舒克很出名,对方应该规避。郑渊洁还举出例子,说某个文学奖的中文名称被翻译成“薛科”,而不是“舒克”,就成功避免了被误会成儿童文学类奖项的可能。

此外,郑渊洁一直主张自己笔下的角色,包括舒克、皮皮鲁、鲁西西等应该享受驰名商标的待遇,不需要进行全品类的商标注册。

可是舒克、皮皮鲁、鲁西西这些角色的影响力,真的可以算得上是驰名商标了吗?

能和大众心目中的驰名商标,如肯德基、麦当劳、茅台、可口可乐等相提并论吗?

回过头看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申请时给出的第一条理由,是不是就明白了:我们支持合法维权,不等于支持过度维权、极端维权。

更离谱的是,郑渊洁还把新疆某个干果公司给告了,可人家产品名称里的“舒克”,一是代表产品产地系图木舒克市,二是取“舒克”在维吾尔语中“雄鹰”的含义,如此命名是对民族语言的合理使用。

最后,既然讲法律就不要对读者/公众进行道德绑架,说什么还会继续写作但不再发表作品,这不是情感勒索是什么?

对“童话大王”的滤镜该碎一碎了。